内容正文:
选必一易混点
第一课 国体与政体
1.国家的基本要素包括人口、领土、政权、主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
2.国家性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
3.国家的本质:所有国家都是一定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专政。
4.民主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所有国家都包含专政。
5.世界国家的类型: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
6.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特点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社会主义民主优于资本主义民主,但不能说社会主义民主是最优越的民主。
7.国体-国家性质(反映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管理形式
(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为行使政治统治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必然要采取某种形式组织的政权机关。)
8.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一定的政体服务于一定的国体。
9.国家职能:政治统治职能(根本职能)、社会管理职能。
10.代议制: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代议制是公民和国家之间的政治纽带,这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
1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优越性。
12.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的划分依据: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划分。
民主共和制是遵循民主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政体,其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一般由选举产生。
13.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对国家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有效工具,也是他们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好的政治外壳。
14.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元首由世袭的君主担任,虚位,无实权(日本天皇、英国女王等),但在英国、日本、西班牙等实行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政权的实际运行与民主共和制国家大体相同。
15.议会制、总统制、半总统制 划分依据: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划分。
16.议会制(内阁制、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
(1)行政机关(政府/内阁),权力机关(议会),政府由议会产生,受议会监督,向议会汇报工作。
(2)政府首脑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政府首脑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内阁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3)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时,政府必须集体辞职,由国家元首指定人员重新组织政府;
或由政府首脑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根据新的议会选举结果,成立新的政府。
17总统制。国家立法机关-议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总统,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与议会相互制衡。
18.半总统制。总统选举产生,是国家元首,有一定的行政权力,--(总统制特点)但不是政府首脑。
政府首脑由内阁总理担任,向议会负责。--(议会制特点)
19.政党
(1)产生:在阶级的基础上产生,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政党是阶级的领导者。
(2)目标:政党是有组织的政治团体,以执政为主要目标。也有一些政党不谋求执政,积极致力于推广某种政治思想,维护某种政治利益。
(3)在代议制政体下,政党参与执政的主要手段:参加选举。
20.利益集团
(1)含义:有共同利益,向政府或社会提出诉求,或以合法手段施加压力,借以影响公共政策,以争取其团体利益及其成员利益的社会团体。
(2)地位:是现代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特征:不以取得政权或改变政权为目标,而是在既有政治体制内进行完全合法的活动。
(4)利益集团影响政府决策的途径:游说、宣传、助选、集会游行、司法诉讼。
(5)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会起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
第二课 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主权
(1)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决或驳回。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2)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独立自主的对外交往。
2.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
3.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原则:民主集中制
4.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和复合制(联邦制和邦联制)
5.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邦联制是的组成单位的主权国家,是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
6.单一制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府,一部宪法,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联邦制国家,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与人民,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