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七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选必二整体感知
1、小明过满月,妈妈闺蜜的女儿也过满月,俩人结成“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有没有法律效力?
2、小明七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块钱,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3、周末放假回家,15岁的你在彩票站买彩票中了500万,这个大奖你有没有权利领取?假如你爸爸中了500万,你拿这笔钱买了辆豪车,这个买车行为是否有效?
测一测你是不是法盲
情境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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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目: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目: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构成要素
2、民事主体是什么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5、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6、民法的基本原则
结合书本p.2-p.6,自主预习以下内容
2023年9月16日,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法对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发现袁冰妍及其名下企业涉嫌偷逃税款。税务机关决定对袁冰妍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7.38万元;对其关联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2.98万元。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已依法向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袁冰妍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不适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袁冰妍等人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
同样是公民与政府,下列两种情境下,二者的是否都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情境一:政府通过竞标方式,向某商店采购了一批办公电脑。
情境二:由于某商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政府对其进行了罚没,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是
否
深入理解平等主体
情境探究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民法含义
主体
2、民法典的地位/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也就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注意: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名词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政府与乙政府签订合作合同
③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④甲赠给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D
【解析】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公民与税务机关之间不是平等的地位,不符合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①排除。在公民向政府提供有偿服务的关系中,政府与公民处于平等地位,二者关系受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婚姻关系以男女平等为原则,属于民法调整,③符合题意;赠予合同的订立过程受民法调整,④符合题意。
课堂练习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债券、股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名誉、隐私
配偶、亲属、监护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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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权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身权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