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所有权制度(课件)-《经济法基础》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23-12-19
|
12页
|
127人阅读
|
5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十一章 物权法
学习目标:
1.了解物权的含义、特征以及分类;
2.理解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取得与保护;3.了解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类型;
4.掌握用益物权的几种类型;
5. 掌握担保物权制度的几种类型。
案例导入
宅基地纠纷
北京市某院内有东房3间、北房4间、厨房1间、锅炉房1间,高甲与高乙系父子,现在该院居住。王女士称,该院内原有北房2间、西房1间,系其公公高老汉1921年分家时分得,其一家一直在此居住生活,直至1969年搬出。2006年5月,发现高甲与高乙将其房屋拆除,在该地另建新房,故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拆除所建房屋,返还该处宅基地。高甲、高乙表示,他们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没有拆原告房屋,更没有占用原告宅基地。最终,法院裁定驳回王女士的起诉。
案例导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思考:法院会做何处理?
分析: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因宅基地的使用权发生争议,王女士未经人民政府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法院裁定驳回王女士的起诉。
一、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一)所有权的特征及权能
1.所有权的特征
(4)
永久性
(2)
绝对权
(3)
排他性
(1)
完整性
一、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一)所有权的特征及权能
2.所有权的权能
处分权
(1).
(2).
(3).
(4).
使用权
收益权
占有权
一、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二)征收与征用
1.征收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者集体所有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行为。《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一、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二)征收与征用
2.征用
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者集体所有的财产的使用权的行为。《物权法》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二、各类所有权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二)
(一)
(三)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
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因共同关系产生的成员权三种权利构成。专有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种权利共同作为一个整体出现,不得分离。权利人不得保留专有部分所有权而抵押其共有部分,也不得保留成员权而转让专有部分所有权与共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同于传统的共有制度,其本质属性仍是单独所有,共有部分及成员权部分均是为单独所有服务的。因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转让其权利时,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业主的逵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
1.
2.
3.
专有部分
的所有权
共有部分
的共有权
成员权
四、共有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共有物的处分 。
1
2
3
4
5
共有概述 。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
共有的对外关系 。
五、相邻关系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1)因通行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2)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
(3)因修建施工、防险发生的相邻关系。
(4)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5)因不可量物产生的相邻关系。
$$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