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国家公祭日
勿忘国耻 振兴中华
【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南京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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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
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的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活动。
前言
目录contents
历史背景
01 .
罪恶行径
02 .
设立历程
03 .
公祭活动
04 .
深远影响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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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行径
第一章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 ,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学术界认为开始于12月5日 [2] )沦陷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南京大屠杀期间,《纽约时报》、《中央日报》、《新华日报》等中外媒体,均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大量的揭露。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2014年12月13日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首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仪式。 2015年10月9日,《南京大屠杀史档案》正式列入《世界记忆名录》。
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其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15万余人,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制造了惨绝人寰的特大惨案。
罪恶行径
第二章
这天正是著名的“9·19空战”日,敌机被我空军第四大队击落4架,击伤1架。
日军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下令对南京等实行“无差别级”轰炸。
1937年9月19日
警报声大作,大批敌机正自下游向江阴飞来!海军各舰炮手均各就各位。一个由33架敌机组成的庞大机群在3000米高度向西南飞去。
上午8时15分
警报声起,海军见1小时前西飞的敌机群正杂乱无章错落地返航,料定必是被我空军击败,便以排炮“欢送”。
9时20分左右
传来警报声,见敌机28架,在南京被中国空军击溃。该机群未敢沿江飞行,绕开中国高射炮火有效射程返航。
下午2时30分
轰炸
大规模集体屠杀
进城兵力约50000人,执行军纪维持的宪兵却仅有17人的日军除了个别地或小规模地对南京居民随时随地任意杀戮之外,对中国人,特别是解除了武装的军警人员进行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大规模屠杀方法有机枪射杀、集体活埋等,手段极其残忍。
12月15日(日军占领第3天)
已放下武器的中国军警人员3000余人被集体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多人当场遇难。负伤未死者亦与死者尸体同样遭受焚化。夜,解往鱼雷营的中国平民及已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9000余人被日军屠杀。又在宝塔桥一带屠杀3万余人。在中山北路防空壕附近枪杀200人。
位于南京安全区内的华侨招待所中躲避的中国男女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集体押往中山码头,双手反绑,排列成行。日军用机枪射杀后,弃尸于长江以毁尸灭迹。5000多人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于中弹负伤后泅至对岸,得免于死。日军在四条巷屠杀400余人,在阴阳营屠杀100多人。
12月16日(日军占领第4天)
大规模集体屠杀
12月17日(日军占领第5天)
中国平民3000余人被日军押至煤炭港下游江边集体射杀。在放生寺、慈幼院避难的400余中国难民被集体射杀。
下关草鞋峡。日军将从南京城内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的中国难民男女老幼共57418人,除少数已被饿死或打死,全部用铅丝捆扎,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密集扫射,并对倒卧血泊中尚能呻吟挣扎者以乱刀砍戮。事后将所有尸骸浇以煤油焚化,以毁尸灭迹。此次屠杀仅有伍长德一人被焚未死,得以逃生。大方巷难民区内日军射杀4000余人。
12月18日(日军占领的第6天)夜
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军官的“杀人竞赛”。日军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两个少尉军官向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