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知识目标
1. 了解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2. 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权利以及经营者的义务的基本规定;
3. 熟悉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方式的相关规定;
4. 了解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及法律保护的相关规定。
>>能力目标
1. 作为消费者,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利用本章中所学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利;
2. 作为经营者,当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能合法、合理地处理好矛盾及纠纷。
知识目标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2008年9月,全国多地出现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经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事后调查证实,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月份生产的一批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严重污染,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据统计,全国有逾30万儿童因食用含三聚氰胺的奶粉而患上泌尿结石,并有6名婴幼儿死亡报告病例。后事件进一步升级,在全国乳制品抽检中,20余家企业生产的乳制品中均检测出不同比例的三聚氰胺。
案例导入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2008年12月19日,三鹿集团借款9.02亿元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其赔偿方案为:死亡病例补偿20万元,重症病例补偿3万元,普通症状补偿2000元。然而,许多患儿家属并未接受该赔偿方案,并选择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法院对大部分索赔诉讼都未立案。2008年12月23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供支配的三鹿集团破产清算程序。由于在支付完职工工资与保险等优先债权后,普通债权已无法得到清偿,三鹿集团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各已经立案的患儿索赔案件的受害人已无法再得到任何赔偿。
结合以上实际现象,从“三鹿事件”中受害人的民事索赔出发,思考是否有建立消费公益诉讼的必要。
案例导入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针对实际案例中所发生的问题,要求学生分为正方、反方两组进行辩论,将辩论结果填入下表。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张女士在某百货商店购买了一件纯羊毛大衣,售价1 280元。商店标明“换季商品,概不退换”。张女士穿了三天后发现衣服起毛球,于是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结果证明,羊毛大衣所用原料为100%腈纶。张女士到购买衣服的百货商店要求退货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商店营业员回答:“当时标明了是换季商品,概不退换,而且店内该柜台是出租给个体户的,现在个体户已破产,租借柜台的费用尚未付清,人也找不到,你只好自认倒霉。”
案例7-2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中,消费者的权利作为消费者权益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各种权能的总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章的专门规定,消费者有以下权利。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一、 消费者的权利
1. 安全保障权
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这也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安全保障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两方面的内容。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2013年2月5日,徐州市某学校组织一批书法较好的学生到鼓楼区某村义务给村民写春联,中午村干部安排老师和学生到一家小饭店吃饭。吃饭期间,学生小波在卫生间门口被上楼送菜的饭店服务员烫伤了脖子,被送到医院治疗,住院35天。其间饭店仅付给了小波部分医药费而拒绝支付其他费用。
问:小波是否属于消费者?如果作为消费者,饭店侵犯了他的什么权利?如若侵权,该如何赔偿?
案例7-3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2. 知悉真情权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地说,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查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常某在超市购买了2盒红塔山香烟,因烟盒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他以侵犯知情权为由把该超市和生产商诉至法院。
问:常某的知情权是否受到侵犯?
案例7-4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3. 自主选择权
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获得称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务的基本保证。
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