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股份有限公司(课件)-《经济法基础》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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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知识目标
1. 了解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2. 理解公司的分类、股东的权利及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财务会计收益分配制度、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相关规定;
3. 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机构、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各类主体违反公司法应承担的责任的相关规定。
>>能力目标
1. 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简单分析一些公司领域的相关实际案例;
2. 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目标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铁岭市新新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股东是两个私营老板。成立前拟定注册资本为25万元。2010年12月,公司决定两个股东一个为执行董事,一个为财务负责人,其中执行董事兼任监事。该公司为开拓市场拉客户,又决定聘请在市劳动局工作的王强为公司经理。王强正好与张利做一笔生意,准备贩卖一批女式皮鞋,于是欣然同意当该公司的经理。
案例导入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上任后,张利要求王强提供抵押,于是王强利用经理职务之便,用公司的资产提供了担保。货到后,王强未经任何人同意私自和新新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用公司名义将他买的女式皮鞋买下,从中渔利5万元。
问:
(1) 新新百货有限公司成立的法人机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王强作为公司经理,公司与他所签的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案例导入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针对实际案例中所发生的问题,要求学生分为正方、反方两组进行辩论,将辩论结果填入下表。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2200万元系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所得。2011年6月6日,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年度会议。董事会成员为15人,本人出席会议的5人,有3人因故不能出席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其中甲委托董事长代为出席,乙委托某监事代为出席,丙委托好友出席。董事会会议日程包括:决定公司投资方案;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以上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问:公司上述活动与《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不符之处?请说明理由。
案例4-7
一、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份公司资本股份化,且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 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3) 发起人股东人数既有最低限制,也有最高限制。
(4) 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5) 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比较严格,程序比较复杂。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又可以分为面向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募集(公募发行)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募集(私募发行)两种方式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三)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是指依法办理筹建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首先有发起人。发起人确立了设立公司的共同意思后,应订立发起人协议,规定发起人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后,即应组织工作班子,进行具体的公司筹建工作。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
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公司法》第27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发行股份,筹集股本。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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