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合伙企业法概述(课件)-《经济法基础》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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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知识目标
1. 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类型和特征;
2. 掌握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和退伙及经营管理上的相关规定;
3. 了解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能力目标
1. 能够运用所学合伙企业法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2. 能够防范合伙合同的漏洞、风险及陷阱。
知识目标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12年8月,张某、陈某、康某三人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经营食品的合伙企业,并订立了合伙协议,但没有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案。张某、陈某均已经在合伙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康某因有急事未来得及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便匆匆赶往外地办事。张某与陈某均按期出资,起名为“康利食品有限公司”,并正式开业。康某回来后也加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该合伙企业与某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月饼的合同,百货公司将货款汇至其账户,但该合伙企业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并以种种理由不退还货款。
案例导入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13年年末,该合伙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百货公司要求退款,但三个合伙人均以康利食品有限公司破产为由拒绝承担债务,百货公司遂诉至人民法院。
问:法院是否会支持百货公司的主张?
案例导入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针对实际案例中所发生的问题,要求学生分为正方、反方两组进行辩论,将辩论结果填入下表。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企业,合伙企业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由甲全权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任何合伙亏损。
问:此案例中有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案例3-1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类型
(一) 合伙企业的概念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二) 合伙企业的类型
1.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形式。《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普通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形式。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2.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形式。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具有对内的效力,约束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必须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基础。
二、 合伙企业的特征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同时,合伙人必须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以合伙为职业和谋生之本。若相互之间无共同经营之目的与行为,即使有某种利益上的关联,也非合伙,如约定一方为另一方设定担保或基于约定由一方独立处理经营事务而另一方坐分利润,不参与经营,都不是合伙关系。当然,有限合伙人可以不参加合伙企业的营业,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二) 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这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的主要区别之一。合伙人可分享合伙盈利,但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还需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不管其出资比例如何),即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三) 共负盈亏,共担风险,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是营利性经济组织,其人格、财产、利益和民事责任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四) 合伙企业是一种独立的联合组织,具有团体的属性
三、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即《合伙企业法》。该法于1997年2月23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经由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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