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课件)- 《国际贸易》同步教学(化学工业·2021)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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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第十三章 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
第一节 索赔
一、索赔条款的意义
二、内容
异议与索赔条款
索赔依据
索赔期限
索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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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或违约金条款
一般适用于迟延交货、延期接货、拖延开立L/C、拖延付款等,并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
数额以约定为主,分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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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仲裁(arbitration)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是一种主要的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的形式
友好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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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
(一)形式:争议发生前后订立
(二)作用
1、争议以仲裁解决,不得起诉
2、排除法院管辖权
3、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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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条款的内容
(一)仲裁地点:
通常有:本国/对方国家/第三国
(二)仲裁机构:临时机构和常设机构
(三)仲裁规则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的
(如向法院提出异议,仅限于程序方面)
(五)费用承担
注:仲裁条款一定要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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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裁程序
(一)提出仲裁申请
(二)组织仲裁院
(三)审理案件
1、开庭审理
2、 调解;
3、 收集证据;
4、 保全措施的裁定
(四)作出裁决:最终裁决(终局性的)
(五)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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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
无法预见
无法预防
无法避免
无法克服
适当变更合同
或解除合同
第三节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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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
(一)性质与范围:自然力量、社会原因
规定办法:
(1)概括规定
(2)具体规定
(3)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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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后果及处理原则
免除合同
延期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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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抗力的通知
按照国际惯例,当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当事人要取得免责的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中提出处理的意见,对此,《公约》第79条第4款明确规定:
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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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不可抗力的证明
国际贸易中,当一方援引不可抗力要求免责时,都必须向对方提交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据。
国外,一般由当地的商会或合法的公证机构出具
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设在口岸的分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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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可抗力条款
包括以下内容:
1.对不可抗力范围的限定
2.规定不可抗力范围的方式
3.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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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值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欧洲厂商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求,因此引起争议。
问题:请问欧洲厂商的要求合理?为什么?
案 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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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厂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所派船只迟到,是由于战争造成,这属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项,对欧洲厂商提出的赔偿要求,我方可不予理睬。
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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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
案 例2
问题: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
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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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带来两种后果,解除合同与延迟履行。本例中,合同中小麦并非特定产地产品,某一产地发生水灾可以从其它产地调集,所以A无法要求免除交货义务。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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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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