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纳税申报(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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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学习情境十一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1 2 3 4 5 6 7 模块一 税务登记 模块二 帐薄.凭证管理 模块三 纳税申报 模块四 税款征收 模块五 税务检查 模块六 税收法律责任 模块七 纳税担保 知识目标: 1.了解税务登记的范围和种类; 2.掌握账簿、凭证的设置和保管; 3.了解纳税申报的主体、内容和方式; 4.掌握税款征收制度和征收方式; 5.了解税务检查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6.了解税收法律责任的类型; 7.了解纳税担保的范围和形式。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征税机关 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一定的程序,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收缴、入库的活动。具体来说,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将税收政策贯彻实施到每个纳税人,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模块三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它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又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款和填写纳税凭证的主要依据。 任务分析: 模块三 纳税申报 二 纳税申报的 内容 一 纳税申报的主体 三 纳税申报的 方法 四 延期申报 模块三 纳税申报 一 纳税申报的主体 狭义的纳税申报主体仅指纳税人,广义的纳税申报主体还包括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模块三 纳税申报 二 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税种。 (2) 税目。 (3) 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 (4) 计税依据。 (5) 扣除项目及标准。 (6) 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 (7) 应退税项目及税额。 (8) 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 模块三 纳税申报 二 纳税申报的内容 (9) 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 (10) 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金额等。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 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模块三 纳税申报 三 纳税申报的方式 A 1.直接申报方式 B 2.邮寄申报方式 C 3.电子 申报方式 D 4.其他申报方式 模块三 纳税申报 四 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上述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在纳税期内按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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