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编应用文写作
第六章 司法文书
四、仲裁协议
第六章 司法文书 • 第二节 常用司法类文书写作
仲裁协议也称仲裁契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四、仲裁协议 • (一)仲裁协议的分类
第六章 司法文书 • 第二节 常用司法类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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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1.按存在形式分
1)仲裁条款
2)仲裁协议书
3)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2.按订立时间分
争议发生前达成的仲裁协议
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第六章 司法文书 • 第二节 常用司法类文书写作
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将今后可能因该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这种仲裁协议的特点是当事人就他们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约定提交仲裁解决,而且是在合同中用一个条款来约定。该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项内容订立于合同中,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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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一致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单独的协议。这种仲裁协议的特点是:它是单独的仲裁协议,是在合同中没有规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专门约定仲裁内容而单独订立的一种协议。
2)仲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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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经济活动中,当事人除了订立合同之外,还可能在相互之间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材料的往来。这些往来文件中如果包含有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内容,那么,有关文件即是仲裁协议。
3)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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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裁协议 • (二)仲裁协议的写法
仲裁协议的文首一般由标题和当事人身份事项组成。
1)标题
仲裁协议的标题一般只包含文种,在上方居中写明“仲裁协议”。
2)当事人身份事项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以及住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所在地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参照当事人身份事项内容,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1.首部
2.中部
3.尾部
一份完整、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指各方当事人必须明确表示同意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争议,这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
2)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指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在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只有把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同时,仲裁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根据《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此,仲裁协议必须明确写明受理争议事项的仲裁委员会。
1.首部
2.中部
3.尾部
双方或几方当事人在右下角签名、盖章,注明订立协议的日期。
1.首部
2.中部
3.尾部
THANKS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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