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2024届艺体生高三政治复习课件
目 录
CONTENTS
明确学习目标
构建知识网络
归纳知识方法
突破核心考点
明确学习目标
考什么 怎么考 怎么备考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2.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登记程序;
3.离婚的方式;
4.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选择题 命题常以案例分析类为主,结合公民在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构建知识网络
珍惜婚姻关系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地位平等
珍惜婚姻
离婚慎重
结婚
登记程序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人格独立
参加生产、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
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基本原则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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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任务:上面的案例合法吗?为什么?
议学情境
具体情况
案例1 小张21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芳。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由于小张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伪造证件,与小芳登记结婚。
案例2 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摆了喜宴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否,男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否,未进行结婚登记
含义
要求
基本原则
法定条件
程序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身份关系,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的首要条件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珍惜婚姻
申请→审查→登记(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定程序)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
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突破核心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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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同居关系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婚姻。
①当事人已有配偶;
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不到法定年龄。
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基于胁迫的婚姻;
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突破提升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
王某与李某自由恋爱并于2006年结婚,婚后不久生下女儿。因为家庭琐事,夫妻时常发生矛盾争吵,“离婚”经常挂在夫妻双方的嘴边。2021年7月,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给予王某和李某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王某或李某任何一方如有反悔,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议学任务:
1.你觉得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合理吗?为什么?
2.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他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离婚?
议学情境
1.离婚冷静期合理。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如果王某和李某感情确已破裂,他们有选择离婚的自由。他们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
议学提示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 离婚限制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妇女权利的保护)
3.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 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