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章 国际信用证翻译
实用商务英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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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 语
国际信用证文体特征
国际信用证翻译策略
国际信用证译文评析
国际信用证翻译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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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Credit, L/C) 是在19世纪后期,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国际商务活动的日益频繁,信用证支付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信用证是指银行(即开证行)根据进口人(即开证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即受益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因此信用证的语言具有法律文书的特点,即行文严谨,用词准确规范,有很强的专业性,以避免误解或歧义。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起草、审核和翻译信用证的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信用证语言的特点,熟悉相关的专业词汇、常用句式和信用证的文体特征。
导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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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信用证文体特征
当事人和流程
定义
文体特征
分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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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证的定义 国际商会把信用证一般定义为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信用证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承付一定金额货币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承诺,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国际信用证的开立可以用信函、也可以用电文方式,因此可分为信开本和电开本两种形式。信开本是早期信用证的主要形式;电开本是指采用电文格式开立并以电讯方式传递的信用证,通常采用电报、电传和SWIFT (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三种电讯方式。现在最为普遍的是SWIFT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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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国际贸易涉及到以下几个不同的当事人: 1. 开证申请人或开证人(applicant),即买方,也就是进口商,开证人到银行开立信用证。 2. 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通常为进口方所在地银行,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信用证,且有责任到期付款。 3. 通知行(advising bank),即出口方所在地银行,也可以是开证行的分行或联行。通知行按照开证行说明将信用证传递给出口方,其只负责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没有其他责任。 4. 受益人(beneficiary),即卖方,也就是出口方,其有权使用信用证。 5.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交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单据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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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付款银行或代付银行(paying bank),根据开证行授权进行信用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一般由开证行兼任,也可以是开证行所指定的银行,付款行通常是汇票的受票行。7.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应开证行或者受益人的申请在信用证上加批保证兑付的银行,它和开证行处于相同的地位,即对汇票承担不可撤销的付款责任。
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者付款行、承兑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偿付行偿付后再向开证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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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国际贸易要遵守一定的操作流程: 1. 买方到银行申请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2. 开证行接受申请,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发送到卖方所在国家的相应联行或分行,也称之为通知行。 3. 通知行在审核无误之后,通知卖方已收到信用证。 4. 卖方核对信用证符合规定后,按照要求安排发货装运,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代表货权的整套单证,以进行议付。 5. 议付行将全套单证寄送到开证行,以要求付款。 6. 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核对单证,如果单证符合要求,与信用证一致,那么便可付款。 7. 议付行将货款转交卖方。 8. 开证行将单证交予买方进行提货。 9. 买方付款后,得到单证,便可到港口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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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证的分类 信用证根据其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等不同特点,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常见的信用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按照信用证项下的汇票(draft)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两种。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主要单据,如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凭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