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历史沿革
(一)古代诸法合体中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立法
(三)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时期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法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因国家干预和管理经济而形成的,调整国家在调控和规制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由于国家干预和管理经济而形成的,以国家或者国家机关为一方主体同其他各方主体之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包括经济组织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经济监督关系。
(一)经济组织关系
经济组织关系,是指国家为满足社会经济协调性要求,在干预和管理经济活动中而形成的经济组织管理关系。
(二)市场管理关系
市场管理关系,是指国家为实现市场经济秩序化,在干预和管理经济活动中而形成的关系。
(三)宏观调控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实现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在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关系。
(四)经济监督关系
经济监督关系,是指国家通过经济监控手段,在对市场经济活动实施监督活动中而形成的关系。
四、经济法的地位、原则、作用
(一)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即经济法在现行法的体系中的定位,主要是指这样一个问题:在法的体系中,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在于:
调整对象不同
调整角度不同
调整方法不同
主体不同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在于:
调整对象不同
调整方法不同
(二)经济法的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指确立、适用经济法律规范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2.经济权利与经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3.遵循经济规律的原则
(三)经济法的作用
1.确认、规范和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
2.明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
3.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于国家参与和干预经济而形成的,由经济法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首先是一种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殊性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所组成的。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又称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并能因此而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当事人。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范围是由经济法调整的对象范围决定的,主要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特定条件下,公民个人也可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自己能够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
物是指能够被人们支配和用来满足某种需要的物质财产。
行为
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实现某种经济目的所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因此,也称为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和经营行为。
智力成果又称非物质财富,是指人们从事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包括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经济信息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的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原有的经济法律关系中部分或者全部要素发生改变。
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经济法律主体之间已有的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的消灭。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1.经济法律规范的颁布与实施。
2.法律事实的存在和出现。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法律事实依照其发生与当事人的意志有无关系,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
(1)事件
(2)行为
四、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要件
经济法律责任的要件包括:
其一,经济法主体有违反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