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三、隋唐时期的民族关系和对外关系
1.隋唐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
鸿胪寺官员
东罗马使节
高丽使节
东北少数民族使节
《礼宾图》
礼部
鸿胪寺
礼部司负责朝聘及册封
主客司负责各族朝见事
负责宾客接待礼仪
含光门,使节进入长安必经之地,鸿胪寺与鸿胪客馆位于门东侧
唐朝——羁縻统治
“羁”——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
“縻”——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以抚慰
从太宗开始,在归附唐朝的少数民族地区普遍设置了羁縻府州。以部族首领担任都督、刺史、县令,子孙相袭,不列入“编户齐民”,不承担赋役,仍沿用当地民族原有统治方式和生活习俗。
唐朝:羁縻府州制度
唐朝在总结秦汉边地设置郡县得失的基础上,首创了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羁縻府州制度。唐太宗平定突厥后,在其原地设置羁縻府州,任命异族首领为都督或刺史,世袭其职,但必须由中央任命,同时取消了少数民族首领原有的“可汗”称号。羁縻府州赋税不上交中央财政,户口一般也不上报户部。该制度在突厥实施成功后,又推广到其他少数民族地区。
唐政府在上述羁縻府州基础上设立都护府,代表中央行使对羁縻府州的管理权。都护由汉人担任,中央任命,不能世袭。唐王朝设置的羁縻府州遍布于东西南北各边疆民族地区,边疆的行政包括都护府、都督府、州、县四级,共约八百多个。后来宋代在西南地区设置羁縻州、县,明代在边境部分地区设置羁縻卫所。
——摘编自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羁”就是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
“縻”就是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以抚慰
政治上隶属中央王朝,经济上朝贡义务外,其余一切事务均由少数民族首领自己管理。
以夷制夷,因俗而治
唐代羁縻府州的概况(据《新唐书》卷四三下)
都护府是在边疆地区设置的特别行政机构,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由唐朝派官员及士兵驻守。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需向朝廷缴税。(因俗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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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隋朝与边疆民族
战争
突厥、吐谷浑、党项等周边民族先后归附隋朝
行册封
加强对岭南地区各族治理,如册封百越首领冼夫人为谯国夫人
交流
加强与流求的接触,曾三次派人抵达流求
设机构(因俗而治)
边疆主要推行郡县制,但往往以边疆民族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
冼英,即冼夫人、谯国夫人。她顺应历史潮流,致力于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功勋卓著。
唐朝与边疆地区的突厥、回纥、吐蕃、南诏、渤海等保持密切联系,边疆、内地各民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交融局面。
3.唐朝的边疆民族和民族交融
“李唐起自西陲,历事周隋,不唯政制多袭前代之旧,一切文物亦复不闻华夷, 兼收并蓄。”北朝的胡人君主,都有大单于和中国皇帝的双重身份。唐太宗继承了同样的传统,一身兼中国大皇帝和草原上天可汗。在“回纥以南,突厥以北”有特辟的交通路线引向长安,号称“参天可汗道”。唐朝周边的许多地区实际上仍由原来地方族群的领袖管理,他们有“大都督”、“大都护”这一类的名称,甚至还加上唐室中央政府的官衔。
阅读材料,归纳唐前期处理民族关系的特点。
民族政策开明,不区分华夷、兼收并蓄,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制度和传统都有所继承;治理方式灵活,注重因俗而治,通过羁縻府州制度管辖民族地区;成效较为显著,促进了民族团结和文化交融,推动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三、隋唐时期的民族关系和对外关系
唐朝开明的民族政策
“天可汗”的意义有二:
第一,“天可汗”汗号为北方及西域诸国君长所上之尊号。
第二,北方游牧民族以“天”为最高的信仰对象,因此,作为统治者必须有天命,是为汗权神授的意涵。“天可汗”汗号其意义在于赋有“天可汗”汗号者等同于天,而突厥大可汗乃为“天”所册立,则“天可汗”的地位,为超越包括突厥大可汗在内的所有游牧世界的统治者。据此,“天可汗”得以号令包括突厥大可汗在内的所有游牧世界的统治者,是为所谓前无古人的游牧世界王者称号。
——摘编自林冠群《隋唐君主可汗号比较研究》
突厥汗国的兴起:
兴起于阿尔泰山一带,6世纪中期,建突厥汗国,统一西北。
分裂:隋朝初年,分为东突厥、西突厥。
东突厥:贞观初年大败之,俘获颉利可汗,不改其部落组织,委派突厥贵族管辖。
西突厥:唐太宗时,征服高昌,设安西都护府。唐高宗时,联合回纥灭亡西突厥。武则天时,设北庭都护府,与安西都护府分治天山南北。
(1)突厥和回纥(北疆和西北疆)
(2)吐蕃(西南疆)
7世纪前期,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他多次遣使向唐朝求婚,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给他。文成公主入藏时带去大批手工艺品和多种技术、医药书籍等。唐蕃和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