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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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理解民法典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重要意义。
2.理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含义与重要性,探讨未成年人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3.理解姓名权、肖像权的含义与具体内容以及保护姓名权、肖像权对于民事主体的重要意义
4.理解名誉权、隐私权的含义与具体内容及保护隐私权、名誉权的重要意义。
5.理解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意义
PART 03
生命健康俱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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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与分享1
(1)案例中的同学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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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提示
(1)、案例中的学生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学生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依据《民法典》规定,五名学生侵害了两名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两名被害人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五名学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是由于学校对五名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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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提示
①国家:给予优先保护,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②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求助,要学习斗争技巧。
③学校:教育管理,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④家庭: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⑤社会:共同努力,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加强反对校园暴力等普法宣传教育。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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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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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 )
人身
权利
2.人身权利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注意: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内容(P7一段)
(2)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身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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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①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如何保障
侵权表现: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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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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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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