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税收管理体制和分税制(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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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第十一章 税收管理体制和分税制
01.税收管理体制
02.分税制
税收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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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体制的含义
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税收管理体制的作用
目 录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含义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它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前者指税权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后者指税权在同级立法、司法、行政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
二、税收管理体制的作用
有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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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调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
有利于加强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
有利于提高税收的管理效果
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主要是由1977年11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的《关于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和以后陆续对其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为基础组成的。简要内容如下:
属于国务院的管理权限
属于财政部的管理权限
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管理权限
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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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权全部集中在中央;
行业性的减免税,较大范围内对某种产品的减免税,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
在某些情况下,对个别企业和个别企业生产的产品,地方拥有一定的减免税审批权;
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中央和省级。
分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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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的含义
实行分税制的优点
分税制的类型
选择分税制类型的条件
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的客观必然性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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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分税制
一、分税制的含义
分税制全称“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也是税收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的各级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种或税源,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各自的税收权限、税制体系、税务机构和协调财政收支关系的一种制度。
二、分税制的类型
(一)分享税种式分税制
中央与地方拥有的税种互不重复,全国的税种只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不设共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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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拥有的税种除了互不重复外,还有部分共享税种。
定义:指全国所有开征的税种由中央统一制定,对既定的税种及其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不重复征收的前提下,确定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管理权限和收入归属。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二、分税制的类型
(二)分享税源式分税制
定义:指中央与地方都具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管理权限,中央与地方可以对同一税源课征相同性质的税收。
附加式
上解式
分征式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三、实行分税制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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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中央政府对财政经济政策的调控能力
有利于中央政府集中必要的财力
有利于提高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能力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四、选择分税制类型的条件
国家政权结构
经济发展的均衡程度
财政管理体制
不同类型的分税制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作用,同时也是根据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而采用的。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五、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的客观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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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是用划分各个税种归属和管理权的办法,适应各级政府财政需要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原来各地区实行的各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带有收入向地方倾斜的特征;
收支基数的核定,沿用了传统的基数法;
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财政收入,既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也不利于优化资源配制和合理地调整产业结构;
要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必须实行科学规范的分税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六、我国现行的分税制
(一)分享制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收管理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具体如下:
中央税包括: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地方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
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税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六、我国现行的分税制
(二)现行分税制对管理权限的划分
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的立法权一律集中在中央;中央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国家税务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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