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必1第四单元 复习
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课程标准
了解中国古代的民族政策和边疆管理制度,认识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国古代处理对外关系的体制;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了解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意义,以及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成就。
途径,目标
2
关键词:
“民族”“民族关系”“国家关系”“民族主义”“民族国家”
逻辑关系:
“民族”
“民族关系”
“民族主义”
“国家关系”
“民族国家”
内部联系
长期发展
外部联系
对外交往
民族国家:由单一民族或多民族组成的,主权独立的,有确定领土疆域、统一的国内市场、通用的语言和国民的文化认同等的国家形态。
民族主义:指以维护本民族尊严和利益为出发点的思想与行为。
在我国版土领域内,各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建立的政权与中央王朝之间的关系均是民族关系;
我国古代与周边国家及亚非欧各国的对外交往,近代与当代中国的外交活动,属于国家关系。
朝代 中央 地方
秦朝
汉朝
隋朝
唐朝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一、民族关系
朝代 中央 地方
秦朝 典客
典属国 北逐匈奴筑长城
南抚夷越设三郡(南海、桂林、象郡)
汉朝 大鸿胪 北方 匈奴 和亲 出击(卫、霍、窦)
西域 西域四郡;西域都护府
东北 乌桓校尉
边疆 屯戍政策
朝代 中央 地方
隋朝 尚书省礼部
鸿胪寺 突厥、吐谷浑、党项等归附;
治理岭南,册封百越冼夫人;
在边疆推行郡县制;
三次派人抵达流求(台湾)
唐朝 尚书省礼部
鸿胪寺 ①西北边疆各族称唐太宗“天可汗”;
②文成、金城公主入藏,唐蕃会盟;
③加封南诏王,南诏遣子弟入唐学习
④设机构管理:大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
朝代 中央 地方
宋朝 汉族与少数民族政权并立
局部割据争战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元朝 行汉法;
对不同民族差别对待;
宣政院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
在东北云南等地设行省;
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玙和琉球.
朝代 中央 地方
明朝 礼部、鸿胪寺、
提督四夷馆 北方 修长城置九边,开放马市
东北 设都司、卫、所
西北 设赤斤蒙古、沙州、哈密等卫
西南 设土司
西藏 封僧俗领袖,建羁縻都司
清朝 理藩院 西北 满蒙联姻控制漠南蒙古
军事斗争平定漠西准噶尔部
土尔扈特部回归
青藏 册封达赖、班禅
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
西南 沿袭土司制度到改土归流
东南 治理台湾,设府归福建
趋势:民族交融,疆域不断扩大,中国现代版图的逐渐定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断巩固发展
中国古代对西藏的管理
与西藏关系的演变
(1)唐朝:文成、金城公主入藏;唐蕃会盟
(2)元朝:封八思巴为帝师,领宣政院,代表中央管辖佛教和藏族事务,元朝时西藏正式归入中央版图。
(3)明朝:敕封西藏僧俗领袖;设都司等机构对西藏进行管辖;经济上通过贡赐和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4)清朝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册封西藏宗教最高首领;设立驻藏办事大臣。
自清朝以来,藏传佛教活佛达赖和班禅转世灵童需在中央代表监督下,经金瓶掣签认定。
影响:加强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稳定边疆;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开发边疆;促进经济文化交流,民族融洽。
(一)历史知识点解释
2、羁縻政策:“羁”就是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以抚慰,即在各民族地区设立特殊的行政单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各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统治地位,任用各民族地方首领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隶属于中央王朝、经济上有朝贡的义务外,其余一切事务均有民族首领管理。所谓羁縻政策,实际上就是以怀柔安抚为主、武力震慑为辅,恩威并施的政策。其目的是中央政府加强对各民族的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其内容包括边疆民族应与中央王朝保持一定联系和以夷治夷或土流并治或土官流官化等。
1、屯戍政策:屯田戍边,自汉代以来就是我国防守边疆的一项重要措施。屯田,指汉代以来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兵士和农民垦种的荒废田地。对解决边防戍军粮食及其他军需的部分自给,减轻国家军费负担起过一定作用,在开发边疆和促进西域丝绸之路的贸易也有一定的意义。
3、改土归流(纲要上P79、选必一P63)
含义: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又称土司改流、改土设流、废土改流,始于明朝中后期,是指将原来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实质上就是把少数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改为政府官员管理方式。
意义: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有效统治,有利于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