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
预习提纲
1.人身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2.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地位、重要性、法律规定及区别?
3.姓名权的含义、特点、法律保护?
4.肖像权的含义、特点、法律保护?
5.名誉权、荣誉权的含义、法律保护及关系?
6.隐私权的含义、意义、法律保护?
7.个人信息保护的含义、原因及要求?
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是 和
人身权
财产权
情境:李某和王某系同班同学,均为17岁。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李某不断恐吓王某,声称要给王某点颜色看看。王某害怕,心理几近崩溃。王某将此事告知老师,老师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因此怀恨在心,于校内将王某暴打并剪掉其头发,致使王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
李某的恐吓行为侵犯王某的健康权。
李某的暴打和剪发行为侵犯王某的健康权、身体权。
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哪些人身权?请说出你的依据。要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民法典》规定,李某侵害了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造成王某人身伤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原因: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层面)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1)
内容
是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注意:①自然人:姓名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
(2)要求:
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6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1)地位: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7
(3)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