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聚能前行不负韶华
成本会计
第一节制造费用归集的核算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它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存货盘亏费(减盘盈)及其他制造费用。
企业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应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制造费用”科目可以按生产车间开设明细账,账内按照费用项目开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费用发生时,根据支出凭证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有关明细账,但是,材料、工资、折旧以及待摊和预提费用等,要在月末时,根据汇总编制的各种费用分配表计入。材料、产品等存货的盘盈、盘亏数,则应根据盘点报告表登记。
归集在“制造费用”科目借方的各项费用,月末时应全部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计入产品成本。“制造费用”科目一般月末没有余额。
制造费用的核算一般采用“归集法”和“分配法”两种方法进行
归集法是指将制造费用按其发生地点和用途,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并汇总编制制造费用分配表,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用于计算产品成本,并反映和监督各项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分配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实物分配法。根据比例,将成本拆分到每个相关的部门,也称为成本分占原则。
数量分配法。根据数量占成本结构比例,分配成本,也称为成本分量原则。
质量分配法。根据质量占成本结构比例,将成本分配到各个部门,也称为成本分类原则。
聚能前行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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