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章 市场运行
第一节 合同法
热身问题:
1.你知道订立合同的两个必经阶段是什么吗?
2.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3.你知道怎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吗?
4.当合同的条款约定得不明确时,你知道应该如何去履行吗?
5.合同可以变更吗?
6.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7.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背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第三章 市场运行
一、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含义与特征
1.主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为目的
(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必要条款与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
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
(3)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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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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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1)要约的含义。
1)内容具体确定,此项条件要求该意思表示已经具备了未来合同的必
要内容;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区别 要约 要约邀请
效力 要约人在撤回上有严格限制 要约的发出人可任意撤回
目的 订立合同 唤起别人向自己做出要约表示或者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
内容 包含能使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等
对象 一般情况针对特定对象 一般情况针对不特定的大众对象
方式 口头、书面 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传播
积极答复的结果 承诺 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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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的生效时间。
(4)要约的撤回。
(5)要约的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况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如“6月7日后价格将失效”,“请按要求
在3天内将水泥送至工地”,“1个月内款到即发货”。
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如“我方将保持要约中列举的条件
不变,直到你方答复为止”,“这是一个不可撤销的要约。”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
备工作。如购买原材料、办理借贷筹备货款、购买车船机票准备到要约
人指定的地点去完成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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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约的失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案例1:
出版社给林教授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杨某主编的《经济法律汇编》
已经出版,每套定价80元,1个月内款到即发书,不收邮费。
案例2:
某化妆品公司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
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周围暗沉。咨询订购热线:64986666,免
费送货。
上述案例中的信件和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对其进行积极答复的
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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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
(1)承诺的含义。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2)承诺期限。
1)要约人以电报发出要约的,承诺期限应当自电报交发之日起计算。
2)要约人以信件发出要约的,承诺期限以信件所载明的日期起算。如
果信件没有载明发信日期或者信件所载日期与信封所载日期明显不符的,
应按信封邮戳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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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人以电话、电传或者其他快速方式发出要约的,承诺期限应自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如以电子邮件的方法发出要约,则邮件发
送成功时到达。
(3)承诺的生效时间。
(4)承诺的撤回。
(5)承诺的迟发与迟到。
(6)承诺的内容。
发出时间 到达时间 生效条件 无效条件
承诺迟发 迟 迟 要约人发出承认通知 直接视为新要约
承诺迟到 不迟 迟 直接生效 要约人发出否认通知
第三章 市场运行
(四)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含义、时间和地点。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