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归集和分配(课件)-《成本会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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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六章 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归集和分配
第一节 废品损失的归集和分配
第一节 停工损失的归集和分配
第一节 废品损失的归集和分配
一、废品的定义及分类
指由于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后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的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
合格品入库后因保管不善、运输装卸不当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的变质、损坏,不能按照原定用途使用,应作为产成品毁损处理,不应包括在废品之内,因为它不是由于生产原因所致。
凡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但经检验部门检验,可以不需要返修即可降价出售或使用的产品,在实际工作中称为次品;次品在成本会计中也不作为废品处理。
(二)废品的分类
废品按产生原因不同,可以分为料废和工费两种。
料废是由于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造成的废品;工费则是由于工人操作原因,如操作违反规程、看错或绘错图纸等造成的废品。
料废是材料供应部门或前道车间的责任造成的,工废则是生产车间的责任造成的。
废品按能否和是否有必要修复,可以分为可修复废品、不可修复废品两类。
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而且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合算的废品。可修复废品一般经过修复,即可成为合格产品。
不可修复废品,则指技术上已不可能修复,或者虽然技术上可以修复但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废品。
区分可修复废品和不可修复废品,对于废品损失的核算意义重大,因为可修复废品和不可修复废品所造成的废品损失的内容是不相同的,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二、什么是废品损失
废品损失是由于产生废品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款以后的损失。
次品售价低于合格品售价所发生的损失,不作为废品损失处理。
实行包退、包修、包换(三包)的企业,在产品出售以后发现的废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也不作为废品损失。
三、废品损失核算的原始记录和账户
(一)原始记录
企业各生产部门都应配置专职质量检验人员。
在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一旦发现废品,不论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现,还是在产成品、半成品入库后发现,产品质量检验人员都应填制废品通知单。废品通知单内应填明废品的名称、数量、废损部分、发生废品的原因、造成废品的责任、索赔金额、工时记录等。
由于不可修复废品和可修复废品情况不同,因此在核算废品损失的凭证上有所不同。对于不可修复废品,废品应交废品仓库,交库时应填废品交库单,在单上应注明废品残料的价值。可修复废品必须送回车间继续加工予以修复,在返修过程中所领用的各种材料和所耗用的工时,应填领料单、工作通知单,并在单内注明“返修废品专用”标记。
废品通知单、废品交库单、领料单、工作通知单等,都是核算废品损失的原始记录。
废品通知单内应填明废品的名称、数量、废损部分、发生废品的原因、造成废品的责任、索赔金额、工时记录等。
(二)“废品损失”帐户
“废品损失”帐户应分别车间设置,帐内按不同成本对象设置专栏。
该帐户借方登记可修复废品的修复废品耗费、不可修复废品的已耗成本;贷方登记废品残值、责任人赔偿款,以及转出的废品净损失;月末一般无余额。
表6-1 废品损失明细账
车间:
200*年
摘 要 产品名称及废品损失金额
月 日 甲产品 乙产品 丙产品
可修复废品的修复废费用
原材料
工资及福利费
制造费用
小计
不可修复废品的成本
原材料
工资及福利费
制造费用
小计
合计
减:废品残值
责任人赔偿款
废品(净)损失
四、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归集和分配
不可修复废品的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的已耗生产成本—废品残值、责任人赔偿款。
不可修复废品的已耗生产成本,必须从同种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帐中转出,可以按照实际成本转出,也可以按照定额成本转出。
(一)不可修复废品成本按实际成本确定
采用这一方法,就是在废品报废时根据废品和合格品一起发生的全部实际耗费,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在合格品与废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废品的实际成本,从“基本生产成本”帐户贷方转入“废品损失”帐户的借方。
[例6-1]某车间本月生产甲产品400件,经验收入库发现不可修复废品10件;合格品生产工时为11700小时,废品工时为300小时,全部生产工时为12000小时。按所耗实际耗费计算废品的生产成本。甲产品成本计算单(即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所列合格品和废品的全部生产耗费为:原材料20000元;燃料和动力11880元;职工薪酬费12120元;制造费用7200元,共计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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