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编辑图形(下) (课件)-《AutoCAD》同步教学(航空工业出版社)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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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一) 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三)修改对象属性
(二) 绘制圆角和倒角
项目五 编辑图形(下)
学习目标
学习要点
本项目将继续围绕“修改”面板中的常用编辑命令展开学习,如拉伸、延伸、修剪、缩放、圆角及倒角等。此外,在完成图形绘制后,还可以通过“特性”选项板来修改其局部细节。
了解拉伸、拉长和延伸命令之间的异同,并掌握其操
作方法。
能够灵活运用修剪命令对图形对象进行修剪。
掌握改变对象属性的各种方法。
掌握圆角和倒角命令的操作方法,并能够灵活运
用这两个命令修改图形。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①在“常用”选项卡的“修改”面板中单击“拉伸”按钮后采用窗交方式选取要拉伸的对象
1. 拉伸对象
②在绘图区任一位置单击以指定拉伸的起点,然后竖直向下移动光标并输入拉伸值
③拉伸结果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使用“拉伸”命令拉伸图形对象时,通过单击选取的对象只能被移动,而对于使用窗交方式选取的图形对象,系统将根据所选对象的特征点(如圆心)是否完全包含在交叉窗口内决定对其进行拉伸或移动操作。
1. 拉伸对象
采用窗交方式选取
矩形与选取窗口相交,被拉伸;圆完全包含在交叉窗口中,被移动
注意: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利用“拉长”命令(“LENGTHEN”)可以改变直线、非闭合圆弧、多段线和椭圆弧的长度。执行该命令后,命令行将会给出如下提示信息:
2. 拉长对象
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这些选项的功能如下:
增量(DE):通过输入增量值来延长直线的一端,或圆弧的弧
长和包含角的大小。其中,正值表示拉长,负值表示缩短。
百分数(P):通过输入百分比来改变对象的长度,百分比大于
100,将拉长对象,否则将缩短对象。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全部(T):通过指定对象的总长度或总角度来改变图形的尺寸。
动态(DY):在此模式下,可通过拖动鼠标动态地改变对象的
长度或角度。
2. 拉长对象
①展开“修改”面板后单击“拉长”按钮,输入“DY”并按【Enter】键,然后选择该圆弧
②移动光标,待出现图中所示“交点”提示时单击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3. 延伸对象
②采用窗交方式选取图中所示对象为延伸边界
③选取这两个区域对象为延伸对象
①在“常用”选项卡的“修改”面板中选择“延伸”命令
④延伸结果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在指定延伸边界和延伸对象时,既可以采用单击方式选取,也可以采用窗选或窗交方式选取。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指定延伸对象,其单击的位置或选择的区域都必须靠近希望延伸的一侧,否则对象将无法延伸。
3. 延伸对象
注意: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4. 修剪对象
③修剪结果
②选择这三个对象为修剪边界,然后在要修剪掉的对象上单击
①在“常用”选项卡的“修改”面板中单击“修剪”按钮,或直接在命令行输入“TR”并按【Enter】键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选择修剪边界和修剪对象时,均可以使用窗选和窗交方式一次
性选择多个对象 。
即使对象被作为修剪边界,也可以被修剪。
4. 修剪对象
注意:
修剪边界
指定修剪边界后依次指定“边”和“延伸”选项,此时系统会自动虚拟延伸修剪边界并修剪图形
当修剪边界太短而不能与被修剪对象相交时,利用“修剪”命令
也可以修剪图形。
修剪结果
延伸修剪效果
(一)调整对象的大小或形状
在缩放图形时,既可以通过输入坐标值确定基点,也可以通过选择图形中的某个特征点来确定。当确定基点后,所有要缩放的对象将以该点为中心,按指定的比例进行缩放。
5. 缩放对象
缩放结果
在“常用”选项卡的“修改”面板中单击“缩放”按钮,然后选择这三个同心圆,并以该圆心为基点进行缩放
(二)绘制圆角和倒角
利用“圆角”命令可以在两个对象间生成一段具有指定半径的圆弧,且该圆弧与两个对象保持相切。执行该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信息:
1. 绘制圆角
当前设置: 模式 = 修剪,半径 = 0.000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这些选项的功能如下:
多段线(P):选择使用“多段线”命令绘制的对象后,系统将在该
对象的各个拐角处添加圆角。
半径(R):指定生成的圆弧的半径尺寸。如果将圆角半径设置为
0,可将两个不相交的对象进行延伸使其相交。
A
B
C
D
(二)绘制圆角和倒角
修剪(T):利用该选项可设置是否在创建圆角时修剪选定对象。
多个(M):利用该选项可使用同一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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