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项目八 国际贸易货物的检验检疫
知识目标:
1.掌握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规定办法及有关注意事项;
2.了解国内、国际的主要商品检验机构及商品检验证明作用:
能力目标:
1.熟悉检验检;
2.检验检疫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方法;学会订立商品检验检疫条款。
素质目标:
1.培养学生具备严谨的检验检疫工作意识,深刻理解货物检验检疫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重要性。
2.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认识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作用,在对外交往中坚守我国的政治信仰和方针政策。
商品检验的概述
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通常要经过交付(delivery)、检验(inspection)、接受或拒收货物(acceptance or rejection)。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对于上述环节,已形成一定的惯例,有些国家还对此作出法律规定。
例:英国
例:公约
结论
1.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第34条(2)款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当卖方向买方交货时,根据买方的请求,卖方应向其提供一个检验货物的合理机会,以便能确定其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
2.《公约》第38条(1)款规定:
(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3)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中就已经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第58条(3)款: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价款,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
结论:收到货物≠接受货物
以上规定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买方有权对自己所购买的货物进行检验。
买方对收到的货物可以检验,也可以不进行检验,假如买方没有利用合理机会对货物进行检验,就是放弃了检验权,他也就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另外,如果合同规定以卖方的检验为准,则排除了买方检验。
拒收要表示出来
一、检验内容
品质、重量、包装、残损、
货物装运技术条件
品质:检验商品的外观、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等
重量:鉴定商品重量
包装:检验商品包装的牢固性和完整性
残损:对受损货物的残损部分予以鉴定
二、检验范围
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规定的商品。
船舱和集装箱检验
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合同规定由检验机构检验的商品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如粮油食品、冷冻品等的船舱和装运集装箱实施强制性检验
包装容器的性能 鉴定
包装容器的使用 鉴定
检验时间与地点
在出口国检验
在进口国检验
出口国初验,进口国复验
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
在货物离开产地
之前检验或验收
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或装运地
检 验
三、检验条款
检验机构
国外检验机构
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
美国食物药品管理局(FDA)
瑞士通用
公证行 (S.G.S.)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UL)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 (NKKK)
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
我国商检机构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实施法定检验,办理鉴定业务,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
商品检验局(SACI)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 (CCIC)
国家级商品检验机构
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种类
品质检验证书
重量检验证书
数量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检验证书
消毒检验证书
产地检验证书
价值检验证书
残损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作用
证明卖方所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索赔、理赔的凭证
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检验依据与检验方法
国际标准化组织
国际羊毛局的“IWS”
美国的“UL”
美国威尔科克斯公司的“B&W”
感官检验
化学检验
物理检验
微生物学检验
依据
方法
复 验
买方对到货有复验权,复验与否由买方自理。如果要求复验,则应在合同中对复验的期限、复验机构和复验地点等规定清楚。
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种类
品质检验证书
重量检验证书
数量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检验证书
消毒检验证书
产地检验证书
价值检验证书
残损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作用
证明卖方所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索赔、理赔的凭证
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商品检验条款
买卖双方同意以装运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和数量检验证书和原产地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项下议付所提交的单据的一部分。卖方有权对货物的品质和数量进行复验, 复验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品质和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