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单元五 国家税收
引导案例48解析: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认知1 税收基础
一、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收的含义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一种方式。
(二)税收简史
第六讲 国家税收
(三)税收的基本特征
1. 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利用法律、法令形式对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制约。
2. 无偿性:一方面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须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3. 固定性: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 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使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
二、 税收的分类
我国现行税制是一个由多种税组成的复税制体系,这个复税制体系可以使我国税收多环节、多层次地发挥作用。
搜一搜, 到目前为止,我国税收体系由哪些税种构成。
(一)以课税对象不同为标准分类
分 类 含 义 范 围
流转税 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商品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所得税 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分 类 含 义 范 围
财产税 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资源税 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行为税 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二)以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分类
分 类 含 义 范 围
中央税 管辖权和收入支配权划归中央的税收 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未纳入共享范围的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地方税 管辖权和收入支配权划归地方各级的税收 地方企业上缴利润,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中央与地主
共享税 中央与地方共同课征或支配使用的税收 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纳入共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海洋石油资源税为中央收入,其余资源税为地方收入;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分享97%,上海、深圳分享3%
(三)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
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
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目前 进出口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
(四) 以税收的计税依据为标准分类
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以及复合税。
从价税:亦称“从价计征”,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营业税、增值税、进出口税、房产税等都属于从价税。
从量税:亦称“从量计征”,是指以课税对象的重量、面积、件数、容积等数量指标为依据,采取固定税额计征的税收。如资源税、车船税等都属于从量税。
复合税:是指既有从价计征又有从量计征特征的税收,如卷烟和白酒的消费税。
认知3 中国现行税收体系
链接:我国现行税制是一个由多种税组成,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为双主体,财产税类、资源税类、行为税类等其他税种相配合的复税制体系
一、流转税类
流转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流转额是指由于商品或劳务的交换活动而发生的货币金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
认知3 中国现行税收体系
(一)增值税
1. 概念: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不动产、提供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3.增值税的纳税人: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划分为
一般纳税人 (1)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3) 计税办法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