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章 国际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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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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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与服务业
服务,也称劳务,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的活动。
服务业是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的经济部门或企业的集合,就像工业和农业是生产各种工农业产品的经济组织或企业的集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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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
外包是指企业将生产或经营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交给其他(专门)公司完成。
外包的范围按工作性质可分为“蓝领外包”和“白领外包”。
“蓝领外包”指产品制造过程外包。
“白领外包”亦称“服务外包”,指技术开发与支持其他服务活动的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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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贸易的定义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即服务供给者提供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 ,消费者为得到其使用价值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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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
(一) 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
(二)追加性服务贸易
(三)物化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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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消费
自然人流动
商业存在
过境交付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乌拉圭回合谈判在1994年4月签订了GATS,该协定第一条第二款将服务贸易定义为通过以下四种形式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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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境交付
是指从一成员国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
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资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金融、信息和视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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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消费
是指在一成员国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如接待外国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为国外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接受外国留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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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存在
是指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以商业存在(指任何类型的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它是一国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到另一国开业,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
如到国外办银行、商店,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维修服务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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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然人流动
是指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
其中最传统、最典型的便是跨国劳务输出,如一国的艺术家、医生、教授到另一国从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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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系
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关系从总体上说它们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方面,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会刺激与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另一方面,传统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及新型服务贸易出现也会促进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一般不经过海关,也不显示在海关统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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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互补性
(1) 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会推动与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2)传统服务贸易的发展和新型服务贸易的出现也促进了货物贸易的发展
(3)服务生产和商品生产的相互渗透也大大增强了两者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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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替代性
(1)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有负面影响,知识技术等服务产品的出口会降低国外对相关货物商品的需求;汽车、电器等货物商品维修服务业的发展,会延长汽车和电器等使用寿命,从而相应减少对汽车、电器的需求。
(2)货物商品的质量提高,其耐用性、可靠性增强,�自动化程度提高会相应减少有关的维修等人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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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一)按世界贸易组织的标准分类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在征求各谈判方的提案和意见的基础上 , 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 12 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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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的分类
以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的分类,分为国际核心服务贸易和国际追加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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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核心服务
国际核心服务指与有形商品的生产和贸易无关,它是作为消费者单独购买的、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一种服务。
国际核心服务根据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距离远近可分为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和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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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face to face service)。指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双方实际接触才能实现的服务。
(2)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long—distance service)。它不需要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实际接触,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方可实现跨国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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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追加服务
国际追加服务是指服务是伴随商品实体出口而进行的贸易。
在追加服务中,相对较为重要的是国际交通、运输和国际邮电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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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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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1、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基础
2、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发展的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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