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一节 支付工具
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
第三节 信用证付款
第四节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第五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第六节 支付条款的约定
学习目标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货款的收付,涉及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影响双方资金周转与资金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与费用的负担,因而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害得失。加之,一般国际货款的收付与结算,还涉及支付工具、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与地点等问题,故买卖双方洽商交易时,必须就此达成共识,并在合同中具体列明。为了订好合同中的支付条款并正确处理国际货款结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就必须认真学习和切实掌握本章阐述的有关国际货款结算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实务。
第四节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中,当不便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如一方当事人担心对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则往往会要求通过银行开出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银行出具的担保文件,故又称银行保证书。由于银行信用可靠,故银行保函相继被许多国家采用。但是,在调查核实违约事件时,如受益人与委托人意见不一,担保银行易被牵扯介入商业合同纠纷中去。为了防止银行介入商业纠纷,美国和日本政府便禁止银行开立保函。在此情况下,美国和日本的银行便改为开立备用信用证的办法,以适应业务上的需要。由于备用信用证也是银行出具的担保文件,同样为银行信用,因此,它在国际市场上逐渐被推广使用,而成为当今市场流行的另一种重要的银行担保凭证。现将这两种银行出具的凭证分别介绍和说明如下。
一、银行保函
(一)银行保函的性质与作用
银行保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L/G)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担保人的身份,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委托人如未对受益人履行某项义务,由担保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其性质属于银行信用。
为促使交易双方顺利达成协议,使国际贸易活动顺利进行,就出现了由信誉卓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办理的担保业务。担保人以自己的资信向受益人保证申请人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由于银行保函为银行信用,从而有效地消除了受益人担心合同当事人不履约的顾虑,促使交易双方顺利成交和履行合同。
(二)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
1.基本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和所在国家或地区;标的物的名称;有关合同的编号和签约日期等。
2.责任条款
该条款即担保银行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它是银行保函最主要的内容。
3.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是出具保函的银行所承担责任的最高金额,它可以是一个具体金额,也可以是有关合同金额的某个百分率。
4.有效期
有效期即最迟的索赔期限,或称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有关某一行为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例如在交货后3个月。
5.索偿方式
索偿方式也称索偿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何种情况下方可向保证人提出索赔。在银行保函中,通常按不同情况规定不同的具体索赔条件。
(三)银行保函的类别
1.按保函的用途分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银行保函,按其用途可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还款保函和提货保函等。
2.按保函的索偿条件分类
(1)有条件索偿的保函
(2)见索即付保函
(四)银行保函的当事人
1.委托人委托人又称申请人,是指与受益人订立合同的对方执行人和债务人。例如出口保证业务中的出口商、进口保证业务中的进口商以及还款保证书项下退还定金和预付款的收受人(即出口商)。
2.保证人保证人又称担保人,是指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保证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在由委托人提供一定担保的条件下向受益人开立保函,担保在符合保函规定的条件时即向受益人付款。
3.受益人受益人即指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债权人。在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他可凭保函取得货款或赔款。
4.转递行转递行是根据保证人的请求将保函转递给受益人的银行,转递行只负责核对保函的签字或密押,不负其他经济责任,转递后,按与保证人的约定收取转递手续费。
5.保兑行保兑行又称第二担保人,是指在保函上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行只有在保证人不按保函规定履行赔付义务时,才向受益人赔付,它使受益人得到双重担保。
6.转开行转开行是应保证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出保函的银行。当发生符合保函规定条件的索偿的事情时,受益人只能向转开行要求付款或赔偿。
二、备用信用证
(一)备用信用证的含义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在备用信用证中,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偿付。此类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毁约情况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采用备用信用证时,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