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制作货物报检单据(课件)-《外贸单证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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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单证实务 项目四 发货过程单证操作 任务四 制作货物报检单据 1.熟悉报检过程和单据 2.制作货物报检单据 出入境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 目的,保护国家经济的顺利发展,保护人民的生命和生活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以获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我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先报检,后报关”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对列入《法检目录》范围的出入境货物,一律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手续。 凡被列入国家法定检验检疫范围的商品,最迟应于报关或出境装运前7天,向货物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 由内地运往口岸分批、并批的货物在产地办理预检,合格后取得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凭条,方可运往口岸办理出境货物的查验换证手续,只有取得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货物通关放行单,海关才放行。 报检程序 准备报检单证 电子报检数据录入 现场递交单证 联系配合检验检疫 缴纳检验检疫费 签领检验检疫证单 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1.出境货物的报检时限 (1)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3)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出境货物的报检地点 (1)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实施产地检验检疫,在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法律法规允许在市场采购的货物应向采购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3)异地报关的货物,在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换证报检。(实施出口直通放行制度的货物除外。) 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3.入境货物的报检时限 (1)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2)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3)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 (4)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4.入境货物的报检地点 (1)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已规定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报检; (2)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废旧物品、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数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口岸开件后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 (4)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报检,并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入境后需办理转关手续的检疫物,除活动物和来自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的检疫物须在入境口岸报检和实施检疫外,其他均应到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实施检疫。 (5)其他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 泛指国家质检总局公开发布的、具有固定格式和填制要求的各种证单 包括申请单、证书、证单、监督管理证明和专用单证 检验检疫证单的有效期 检验检疫单一般以检讫日期作为签发日期。 《入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为60天。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含电子转单方式)和《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为:一般货物60天;植物和植物产品21天,北方冬季可适当延长至35天;鲜活类货物14天。货物务必在有效期内进出境,如超过期限,应重新报检。 报检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1)企业应按照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向检验检疫机构如实申报货物信息。 (2)报检单的填制必须真实,做到“三个相符”。 ① 单证相符,即所填报报检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以及批文等随附单据相符; ② 单货相符,即所填报报检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相符,不得伪报、瞒报、虚报; ③ 纸质报检单内容与电子数据信息相符。 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发送电子申报数据后,必须打印纸质报检单并持报检单及相关随附单据办理报检手续。企业应保证纸质报检单内容与电子数据信息完全一致。 (3)企业应按所申报货物的信息准确填制报检单。填制内容与随附单证相符。报检单填制应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的栏目或无需填写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制为“***”。 (4)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应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手签,不得打印或代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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