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章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Customs Duties, Tariff)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是通过海关征收的。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是贯彻执行本国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和规章的重要工具。其任务是根据这些政策、法令和规章对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行李、邮件、运输工具等实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查缉走私货物,临时保管通关货物和统计进出口商品等。海关还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或予以罚款、没收或销毁。
二、关税的主要特点
(一)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按照纳税人的税负(Incidence)转嫁与归宿为标准,通常把税收分为两大类:直接税(Direct Taxes)和间接税(Indirect Taxes)。直接税由纳税人自己负担,不转嫁;间接税可在一定条件下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
关税属于间接税。因为关税主要是对进出口商品征税,其税负可以由进出口商垫付税款,然后把它作为成本的一部分加在货价上。最后,在货物出售时将税负转给买方或消费者承担。
(二)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人和进出口货物
按纳税人与课税货物的标准,税收可分为税收主体和税收客体。税收主体(Subject of Taxation)也称课税主体,是指在法律上根据税法规定,负责纳税的自然人或法人,也称纳税人(Taxpayer)。税收客体(Object of Taxation)也称课税客体或课税对象,如消费品等。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三、关税的作用
(一)关税是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措施
进出口商品不仅与国内的经济和生产有着直接关系,而且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外交、经济、生产和流通等方面也有密切关系。关税是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经济联系的重要方面。关税措施体现一国对外贸易政策。关税税率的高低,影响着一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由于发达国家国内市场发达程度高于发展中国家,关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低于发展中国家。
(三)关税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
第一,对于国内能大量生产或者暂时不能大量生产但将来可能发展的产品,规定较高的进口关税,以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第二,对于非必需品或奢侈品的进口制定更高的关税,达到限制甚至禁止进口的目的。
第三,对于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原料、半制成品、生活必需品或生产上的急需品的进口,制定较低税率或免税,鼓励进口,满足国内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第四,通过关税调整贸易差额。当贸易逆差过大时,提高关税或征收进口附加税以限制商品进口,缩小贸易逆差。当贸易顺差过大时,通过减免进口关税,征收或提高出口关税缩小贸易顺差,以减缓与有关国家的贸易摩擦与矛盾。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按照征税的商品流向分类
(一)进口税
进口税(Import Duties)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境内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二)出口税
出口税(Export Duties)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在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1.为了增加本国财政收入
2.为了保护本国生产
3.作为同跨国公司斗争的手段
4.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征收关税或提高出口关税
(三)过境税
过境税(Transit Duties)又称通过税。它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第二节 关税的主要种类
二、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
(一)财政关税
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又称收入关税,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为了达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对进口商品征收财政关税时,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征税的进口货物必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无代用品而必须从国外输入的商品;(2)征税的进口货物,在国内必须有大量消费;(3)关税税率要适中或较低,如税率过高,将阻碍进口,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保护关税
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是指以保护本国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以及科学技术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保护关税税率越高越能达到保护的目的。有时税率高达100%以上。
第二节 关税的主要种类
三、按照征税待遇分类
按照征税待遇,关税可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和进口附加税三种,它们主要适用于进口关税。
(一)普通关税
普通关税又称一般关税,是指对与本国没有签署经济贸易互惠等友好协定国家原产的货物征收的非优惠性关税。这种关税税率一般由进口国自主制定,税率较高。例如,美国对玩具的进口征收最惠国税率为6.8%,普通税率为70%。
(二)优惠关税
1.特定优惠关税
2.普遍优惠制
3.最惠国关税
第二节 关税的主要种类
(三)进口附加税
有的国家对进口商品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