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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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案例
分析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私人财产
探究与分享一
1.财产制度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地位: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意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 财产权
(1)含义及种类: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广义财产权)
(2)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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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不动产
02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手机、车)
动 产
物
3. 物权
(1)物权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
(2)物权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③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公示,任何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即使公示错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
【特别提醒】: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不受他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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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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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含义: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所有权
文物、河流、矿藏、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
农村土地、教科文卫体设施等
房子、车子、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如:森林、矿山、河流)或者集体(如:农村土地)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4. 所有权
①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问: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丁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刘某
王某
过户登记
后出售
问题: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不动产所有权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依据法律文书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