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知识回顾
1.什么是结婚?★良好婚姻关系的要求是什么?★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夫妻的义务是什么?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的意义是什么?★
4.结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什么是世代亲等计算法?★
5.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必要性是什么?★
6.什么是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7.离婚自由的限制是什么?★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新课导入
对于视频中的夫妻关系,你怎么看?
6.2 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3
主干知识
1.夫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
2.夫妻平等的表现?夫妻平等的实质?
3.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4.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5.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6.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7.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
(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4)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5)平等的实质: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1.夫妻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2.夫妻人身关系——人格平等
(1)含义
(2)重要体现(夫妻的姓名权)
(3)重要标志(夫妻人身自由权)
①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注意: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知识拓展: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知识拓展: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2.夫妻人身关系——人格平等
(4)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对点训练1
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
①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以案说法
王某与李某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原告(男)与被告(女)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双方1997年举办婚礼,1998年登记结婚。
2.被告婚前财产有:电视、音响、冰箱、油烟机等。
3.双方所住房屋是原告于1997年2月购买。
4.原告送被告金项链和金戒指各一。被告送原告金戒指一枚。
5.2004年,原告购买汽车一辆。其中有3万元原告陈述是其向父兄借款,要求双方承担,被告不予认可。
模拟法庭:你会如何判决?
依照《民法典》第三章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所住房屋是原告于1997年2月购买,归原告所有,给与被告房屋补贴6万元。二、被告婚前财产(电视、音响、冰箱、油烟机等)归被告所有。三、汽车属于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一半汽车款给 被告。四、原告因为买汽车所借债务由双方承担。五、双方的金器属于赠与,归各自所有。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1)特点
(2)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