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进口报关(课件)- 《国际贸易实务》同步教学(对外经贸大学版·2023)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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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二十三章 进口报关 进口报关与出口报关有多个类似环节,但 货物流向不同。其基本程序同样由三个阶段 组成。进出口环节同样主要由申报、查验、 征税和放行四个基本环节组成。本章主要 论述进口商对于一般进口货物报关的基本 流程,主要有进口货物的申报与配合查验、 缴纳税费和货物的放行及提取货物等内容。 第一节 进口报关的一般流程 一、进口报关的三个阶段 进口报关的一般流程与出口报关类似,同样 有前期阶段、进出口阶段和后续阶段。 (一)前期阶段 (二)进出口阶段 (三)后续阶段 第二节 进口货物的申报与配合查验 一、进口货物的申报 (一)申报时限与滞报金 (二)申报地点 (三)进口报关申报时的基本业务流程及相关单证的处理 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查验,通过核对实际 进口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 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 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 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情事或其他 进口问题;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 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监 管依据。 至于查验地点、查验方式、规费的缴纳以及对查验时损坏货物的赔偿等内容,进口货物检验与出口货物检验时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在部分海关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第一步,企业概要申报后经海关同意即可提离货物;第二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2020年1月1日开始,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也可通过“掌上海关”APP开展非涉证、非涉检、非涉税情况下的概要申报。 境内收发货人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实际进境的货物均可采用“两步申报”。推广“两步申报”改革同时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一种模式进行申报。 二、进口货物的查验 对于进口货物接受海关的查验,与出口报关时要求基本一致,只是接受查验的是进口货物 而已。 第三节 缴纳税费 一、进口关税税额的确定 (一)进口商品归类 按照商品归类原则进行恰当归类,确定相应 的进口货物的税号。 (二)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审定的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CIF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三)按照公式计算进口税额 二、进口环节国内税 进口环节国内税是指海关在对进口货物征收 关税的同时,代国内相关部门针对该批货物 征收的国内税费。代征进口环节国内税也是 海关征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 海关对进口货物代征的国内税主要有增值税、 消费税和船舶吨税等。 三、进口关税的缴纳及退补 进口关税的缴纳与退补同出口关税的缴纳 与退补类似,只是其针对的是进口关税及相关 税费而已。 根据中国《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 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 人,是进口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我国关于进口关税退补的规定,与出口关税 退补方面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对于(1)因海 关原因误征,多纳税款或(2)海关核准免验进 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事,经海关 审查认可的情况,进口人可向海关提出退税申 请,海关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作出 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按规定,进口货物、进境物品放行后,海关 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自缴纳税款或者 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 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 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第四节 货物的放行及提取货物 一、海关现场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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