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出口报关(课件)- 《国际贸易实务》同步教学(对外经贸大学版·2023)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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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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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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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出口报关
报关通常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中国《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另外,通关的概念要比报关更为宽泛,不仅包括报关的内容,还包括海关的监督管理等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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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出口报关的一般程序
一、海关监管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是海关监管的主要对象,是涉及进出口报关的重要内容之一。海关监管货物是指,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为止的进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为止的出口货物,以及自进境起到出境为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等应当接受海关监管的货物,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以及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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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法》(2017年修订)第23条规定:“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二、报关前的准备
只有具备报关资格并且经过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的单位,才可从事报关业务;对于报关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后才可从事报关工作。因此,企业在进行货物进出口报关工作之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报关单位和人员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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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单位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报关单位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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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和个人。报关企业指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帮助其代理报关的企业。对于从事进出口活动的企业而言,可以在取得相关资格后自行报关,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报关企业进行报关。
为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海关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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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各类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内容所涉及的报关程序主要是指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按时间先后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口阶段和后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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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等的监管
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
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有关货物合同、
许可等的备案手续的过程。
(二)进出口阶段
进出口阶段由四个基本环节组成:申报、
查验、征税和放行。从海关的角度来看,
相应的业务流程就分别成为接受申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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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征收税费和结关放行这四个环节;
而从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的角度来看,
该阶段基本上又可以分为提出申报、接受
查验、缴纳税费和凭单取货或装运出境等
几个环节。
(三)后续阶段
后续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
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
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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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
办理有关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
监管的手续的过程。
三、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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