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信用证(课件)-《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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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第九章 国际货款结算
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
2
第一节 结算工具
1
目 录
第三节 信用证
第三节 其他结算方式
4
3
知识目标
了解国际货款结算的基本概念;
熟悉国际货款结算的主要工具;
掌握国际货款结算的主要方式。
技能目标
能够正确填制汇票;
能够正确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结算条款。
第三节 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含义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只要出口商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银行在该业务中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因此,信用证支
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二、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独立于贸易合同的自主文件
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三、信用证的当事人
(一)主要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是指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进口商,贸易合同的买方。
2.开证行
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是指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为进口地银行。
3.受益人
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信用证中所规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一般为出口商即贸易合同的卖方。同时,受益人还是信用证汇票的出票人。
4.通知行
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是指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的银行,一般为出口地银行。它通常是开证行在出口国的代理行。
5.议付行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又称贴现银行、押汇银行,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或单据的银行。
6.付款行
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是指开证行授权进行信用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的银行。付款行通常是信用证上规定的汇票付款人,故又称受票行。
(二)其他当事人
1.偿付行
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承兑行进行偿付的付款代理。
2.保兑行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是指应开证行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保兑行,也可由其他银行担任。
四、信用证业务的一般程序
不可撤销即期跟单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1.买卖双方签订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的合同
2.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3.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信用证
5.受益人审核、修改信用证,发货并交单议付
6.议付行议付货款并向开证行寄单、索偿
7.开证行审单偿付
8.进口商付款赎单
五、信用证的种类
(一)按照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
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指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规定的单据(运输单据、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商检证书、产地证书等)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不附任何货运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通常用于预付货款。
光票信用证
(二)按照开证行对信用证所负责任划分
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明确规定信用证必须具有不可撤销性。
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该种信用证对出口商极为不利。
可撤销信用证
(三)按照信用证是否由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划分
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保兑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保证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保兑行一经加具保兑,就具有与开证行相同的第一性的独立付款责任。
保兑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L/C)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不保兑信用证
(四)按照信用证项下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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