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世界贸易组织(课件)-《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3-11-15
|
31页
|
51人阅读
|
1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四章 国际贸易条约、协定与组织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
2
第一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1
目 录
第三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
3
知识目标
熟悉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及主要内容;
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
了解世界各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技能目标
能够根据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所适用的法律条款处理国际贸易案件中的分歧;
能够根据我国加入WTO后的权利与义务,处理我国对外贸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
一、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
由于关贸总协定存在着对各成员约束力不强、权威性较弱、缺乏对全球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活动的规定等局限性,各缔约方普遍认为有必要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正式的国际经贸组织来协调、监督、执行乌拉圭回合的成果。
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结束前原则上形成了“多边贸易组织协定”。在美国代表的提议下,决定将“多边贸易组织”易名为“世界贸易组织”。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召开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上,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项议题的协议均获通过,并采取“一揽子”方式(无保留意外)和“单一整体”形式加以接受,经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199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1.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建立一个开放、完整、健全、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与促进世界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发展以及有效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来改善生活质量,扩大就业,确保实际收益和有效需求的稳定增长。
(二)世界贸易组织宗旨与职能
2.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实现各项协定、协议的目标,并对所辖的不属于“一揽子”协议项下的诸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组织保障。
(2)为成员提供处理各协定、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为世界贸易组织发动多边贸易谈判提供场所、谈判准备和框架草案。
(3)按照争端解决的规定能够和程序主持解决各成员方之间的贸易纠纷,负责管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协议。
(4)对成员方的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
(5)为达到全球经济政策的一致性,避免政策冲突,世界贸易组织将以行之有效适当的方式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合作。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性原则
指一成员方在实施一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
不得对其他成员方给予歧视性待遇。
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
(1)最惠国待遇
(2)国民待遇
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也就是缔约国一方在缔约国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享有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
指国内外同类产品应当享受同等待遇。进口产品在征收关税入境之后,应视同国内产品一样,不得加以歧视。
国民待遇
2.互惠原则
指两国或多国之间在贸易利益或特权方面的相互或相应让与。互惠原则体现在关税、运输、非关税壁垒方面削减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相互保护。
3.市场准入原则
市场准入原则就是东道国为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可行的进入渠道以及这些渠道的所谓“门槛”的高低水平。
4.公平竞争原则
指成员方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原则主要表现形式
货物贸易领域
服务贸易领域
知识产权领域
通过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式,防止因倾销和出口补贴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
各成员通过相互开放服务贸易市场,逐步为外国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创造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的机会 。
公平竞争原则主要体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 。
5.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
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国际收支状况等,要求有关缔约方应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的一项基本原则,以此允许发展中成员方在相关的贸易领域在非对等的基础上承担义务,促进发展中成员方的出口贸易和经济发展。主要包含过渡期以及各方面的义务豁免等方面的内容。
6.透明度原则
指各成员方要公布和通知其与经济贸易有关关税及其他税费和有关进出口贸易措施的所有法令、条例和普遍采用的司法判例以及行政规定,缔约方之间签订的贸易协定等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