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1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标要求 考点概览 考向预测
1.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
2.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1.财产制度
2.财产权及其分类
3.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著作权及其保护
5.专利权及其保护
6.商标权及其保护 1.高频考点:财产权和物权的分类;所有权取得的方式(对善意取得的理解);他物权的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侵权表现及侵权责任。
2.题型预判: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会考查。
非选择题往往会以各种侵权案例为素材,考查学生对案例侵权行为的判断并说明理由。
核心考点一 保障各类物权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1)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类型(内容)
注意: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3)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4)如何保护财产权
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③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④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3、物权
(1)含义: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
不动产
动产
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籍、床、汽车
(2)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类型(内容)
他物权
物 权
(自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所有权
(1)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刘某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 刘某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刘某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处置 刘某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2)所有权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河流、矿藏等)
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等)
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共有财产(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形成共有关系。)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不需登记可获得所有权的情况】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善意第三人】
④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⑤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⑥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种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⑴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注意与所有权的区别:有没有处分的权利)
⑵分类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