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葫芦岛--陈利生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
2、合同的种类
超市购物
房产赠与
乘坐公交车
使用共享单车
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
3、为什么订立合同
(1)合同的重要性
①交易者角度: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
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订立合同的意义
因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结合视频思考:订立合同中的要约、承诺与要约邀请?
二
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合同的阶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
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含义)
②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
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
(1)要约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2)承诺
①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
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
约的内容一致。
②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
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
诺时,要格外慎重。
二
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合同的阶段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协商)
二
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合同的阶段
甲公司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案例分析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每件62元,购买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有效。”
承诺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 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例子
内容
对象
效力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结合视频思考:民法典中的无效合同主要有哪些?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②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③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④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效力待定合同)。
2、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
3、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二
要约承诺订合同
2、 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
(1)订立合同无效情形:
①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