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税收基础》(第六版)教案
学科:税收基础
章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 1-2 课时 总课时
主备人: 使用人: 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第 周)
课题
关税的基本内容
教学
目的
理解关税的概念、特征与种类,掌握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和减免税
重点
关税的种类、税目税率和减免税
难点
国境与关境,关税种类
教法
学法
教具
多媒体课件、网络等
教 学 过 程
教学内容
课堂互动设计
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内容
一、关税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对进出国境或关境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
(二)关税的特征
1.纳税上的统一性和一次性
2.征收上的过“关”性
3.税率上的复式性
4.对进出口贸易的调节性
(三)关税的种类
1.按征税对象不同划分
关税按征税对象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2.按征税目的划分
关税按征税目的不同,可将关税划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教学内容
课堂互动设计
3.按计税标准不同划分
关税按计税标准不同,可将关税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滑准关税、差价关税、季节关税等。
4.按税收政策的国别差异划分
关税按税收政策的国别差异划分,可将关税分为优惠关税和加重关税。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及纳税人
1.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2.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关税税目及税率
(一)关税的税目
在我国,应税商品共分为21大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类:植物产品。
第三类: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不论是否含有尼古丁;其他供人体摄入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
第五类:矿产品。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内 容
课堂互动设计
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 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杂项制品。
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二)关税的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2.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
四、关税的减免税
1.法定减免税
法定减免税是《海关法》和《进出口条例》中明确列出的减免税。
2.特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是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对特定地区、企业和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制定发布的减免税规定。
3.暂时免税
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上述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4.临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