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课件)中财经版
2023-11-07
|
7页
|
150人阅读
|
18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税收基础
目 录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01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1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收入额
具体公式: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纳税年度的综合收入额-基本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年度已预缴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李靖2021年在番安公司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5 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2 100元,作为独生子独立赡养自己60岁以上的父母,全年均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李靖的工资薪金所得已经在2021年1月-12月进行了预扣预缴。
李靖2021年除从番安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外,还因兼职从深阳公司取得兼职劳务报酬3 000元,并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440元,李靖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案例
1.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收入额-基本费用60 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15 000×12+3000×80%-60 000-2 100×12-3 000×12
=58 800(元)
2.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8 800+3000×80%)×10%-2 520=3 600(元)
3.已预扣预缴税额=3 360+440=3 800(元)
4.应补缴税额=3 600-3 800=-200(元)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案例
$$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