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课件)-高一《税收基础》(高教版 第6版)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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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税收基础(第六版)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本节课的内容: 自行申报纳税 代扣代缴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资料和申报流程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 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具体包括: ①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0 000元的。 ②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0 000元的。 ③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④ 纳税人申请退税的。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 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2)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具体包括: ①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②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③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④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 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 (4)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 (5)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人。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 2.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地点 (1)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 2.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地点 (2)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 2.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地点 (3)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 ①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方式办理。 ②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③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收基础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 2.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地点 (4)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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