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导入新课
复习回忆必修三《政治与法治》内容:
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什么?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是什么?
3、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作为公民,我们 应当怎么做?
依法治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应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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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可以告诉你答案!
被邻居家的二哈给咬了该怎么办?朋友借钱赖账不还怎么办?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怎么办?买房遇到烦心事怎么办?定金和订金搞不清楚吃了哑巴亏? ...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目录
02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01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01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探究与分享
探究问题:结合材料和你所知道的民法典相关规定,谈谈民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材料: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地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他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1、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地位)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什么是民法?
调整主体
调整内容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注意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平等主体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具有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的性质。
7
点评:
1.人身关系:是基于人身利益而发生的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①人格关系主要是指人的生命、健康、姓名、名称、肖像、名誉等方面的利益。人格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关系,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关系。
②身份关系包括亲子、抚养、赡养、监护等关系。还有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作者、发明者的署名权、发表权等)
2.财产关系:可分为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①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支配关系。
②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例如:商品买卖关系、货币借贷关系、货物运送关系、物品保管关系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关系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3、民法典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
(2)要素:
4、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客体和内容
配偶、亲属、监护
物权、知识产权、债权、股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
肖像、名誉、荣誉、隐私
民事法律
关系
财产权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身权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1.下列属于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
A.交警对小王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
C.小偷甲因偷盗他人财物被警察拘留
D.甲市政府因市政规划需要将乙家所在区域划入拆迁范围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刑事法律关系
B
【解析】选B。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