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四节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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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三、备用金制度
第四节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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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以外的其他非营业活动而引起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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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账户,其借方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各种款项,贷方反映企业已收取的各种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应收而未收到的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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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例]:企业租入包装物一批,以银行存款支付包装物
押金1000元,根据有关原始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当企业如数返还包装物,收到对方退回的押金1000元时,
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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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例]:企业代职工垫付本月水电费200元,从职工工资
中扣除。
(1)账务处理如下:
垫付本月水电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职工水电费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2)从应付工资中扣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
贷:其他应收款——职工水电费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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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用金制度
备用金是指付给企业内部个单位或个人用于日常零星支出以及出差使用的库存现金。
根据预付方式不同,备用金分为定额备用金和非定额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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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用金制度
(一)定额备用金制
定额备用金是指用款单位按定额持有的备用金。其具体的方法是:根据用款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由财会部门按定额备用金支付给用款部门,待用款部门实际支用后,经财会部门审核,凭有效单据报账;领款,以补足用款单位定额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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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用金制度
(二)非定额备用金制
非定额备用金是指用款单位不按固定额度持有的备用金。其一般做法是:根据实际需要由财会部门预付用款单位一定时期的备用金数额,用款单位支用备用金后,向财会部门报账核销;备用金支付完毕,再根据需要由财会部门拨付下一时期的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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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用金制度
[例]:11月5日某企业供应科赵明预借备用金1000元,出
纳人员以库存现金支付,做如下账务处理:
(1)支付预借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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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用金制度
[例]:11月5日某企业供应科赵明预借备用金1000元,出
纳人员以库存现金支付,做如下账务处理:
(2)假如供应科采用定额备用金管理方式,年终,赵明报销办公费7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700
贷:库存现金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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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用金制度
[例]:11月5日某企业供应科赵明预借备用金1000元,出
纳人员以库存现金支付,做如下账务处理:
(2)假如供应科采用非定额备用金管理方式,年终,赵明报销办公费7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7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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