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二、吸取直接投资
第三节 权益资金筹集
一、权益资金的概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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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股票
一、权益资金的概念和内容
权益资金又称主权资本或自有资本,是企业依法筹集并长期拥有、自主支配的资金,其数额就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也称净资产,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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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吸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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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直接投资的概念和种类
1.吸收直接投资的概念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以合同、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其他法人、个人、外商和港澳台商等主体直接投入的资金,形成企业自有资金的一种筹资形式。
二、吸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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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直接投资的概念和种类
2.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吸
收
投
资
投资者
法人投资
出资形式
国家投资
个人投资
现金投资
外商投资
非现金投资
二、吸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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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
二、吸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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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容易导致企业控制权分散
三、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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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的概念和种类
1.股票的概念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权益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投资者拥有公司股份取得股利的凭证,它代表股东(持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所有权。
股票只能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三、发行股票
(一)股票的概念和种类
2.股票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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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种类
股票票面是否记名
法人股
投资主体
国家股
个人股
外资股
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
股东权利和义务
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
B股
A股
H股
S股
普通股
优先股
N股
票面有无金额
面值股票
无面值股票
三、发行股票
(二)股票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
(4)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5)发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7)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且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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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股票
(三)股票的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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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发行方式是指公司通过何种方式发行股票。发行方式有公开间接发行和不公开直接发行两种。
三、发行股票
(四)股票的推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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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有自销和承销两种方法。
股票推销
自销
承销
包销
代销
三、发行股票
(五)股票筹资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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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缺点
●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须偿还 ◎资金成本高
●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 ◎容易导致控制权分散
●能增强企业信誉 ◎信息披露成本较高
●筹资风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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