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合同的订立(课件)高教版(第四版)
2023-11-06
|
15页
|
120人阅读
|
17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资格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四、合同的形式
五、合同的内容
1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资格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资格
订立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凡不具备法律资格的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的资格。
2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资格
下列当事人有权订立合同:
(1)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地与相对人订立合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地与相对人订立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在其经营范围内有权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3)代理人代订合同,要有授权委托书,并且在授权范围内有权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4)财产所有权人有权签订以处分该财产为后果的合同。
(5)具有对外经营权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有权订立涉外经济合同。
3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守法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
4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1.要约概念和成立条件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成立:
(1)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2)要约内容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且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3.要约效力
要约一旦到达受要约人,即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要约,否则,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要约不发生效力或效力终止的情形:
要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要约不发生效力或效力终止:
(1)要约被撤回或被依法撤销。
(2)要约被拒绝,即受要约人不接受要约的内容或具体条款。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效力终止。
(3)要约的有效期限界满,即受要约人在要约承诺期内未答复。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6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4.要约到达的时间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要约以信件方式做出的,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
7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二)承诺
1.承诺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做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成立的条件
(1)须是对要约做出的答复。
(2)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3)须与要约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
(4)须是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的答复。
(5)须具备相应的形式。承诺应以明示的方式做出。
8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3.承诺的效力
承诺的效力是指承诺引起的法律后果。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订立合同的阶段即告结束。在下列情况下,承诺不发生效力。
(1)承诺被撤回。
(2)承诺迟到。
订立合同,往往经过当事人双方反复协商,如甲方提出要约,乙方做出与要约内容不完全相同的答复(反要约);甲方接到乙方的答复后,可能又提出一些修正和补充(再反要约),双方就这样往返协商,直至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承诺)达成协议,合同方才成立。
9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4.承诺的到达
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3)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4)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10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四、合同的形式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对话方式进行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口头交谈和电话交谈方式。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广泛采用,如商店里的零售买卖。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由于无据可查,举证困难,不易分清责任和做出处理。对于一些数额较大的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根据法律规定,除依法和依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