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法
一、【教学目标】
本节主要要求学生理解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掌握会计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
二、【教学重点、难点】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规则、业务范围。
三、【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
1、讲授
2、案例分析
3、提问
4、讨论总结
5、多媒体演示
四、【课时安排】
1课时
五、【教学建议】
联系现实和所学习的会计等经济类专业课程中用到的法律法规来学习,结合教学辅导书、注重在案例分析中学习相关知识、辅助理解本书中的相关知识点。联系案例来学习理论知识。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
复习会计法的基本概念、会计核算的要求等、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是什么样的?1、通过上述问题的解析引出注册会计师的概念和会计概念的区别
2、进一步思考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的的范围规则是什么。
二、讲授新课
(一)注册会计师
1. 注册会计师的概念
注册会计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法是调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认定、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国、工作准则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3.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规则
(1)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2)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会计师依照上述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3)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会计资料和文件等。
(4)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又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注册会计师有保密的义务。
(6)注册会计师按照规定有拒绝出示报告的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指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章程由省、白治区、直辖市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教学反思:
在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设计了两个案例结合法规知识进行分析讲解,由于案例内容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在分析时学生极为感兴趣,极大地调动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在案例分析教程还注重了德育目标的教育,要求学生在今后的会计工作岗位要遵守回避原则和相关程序,做一名守法合格的会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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