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教案)高教版(第五版)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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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第三章 第三节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教材版本】 费景明,罗理广.“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进出口贸易实务.第五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费景明. “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配套教学用书——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指导与练习.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 了解装运期的规定方法。 2. 掌握装运港和目的港的相关知识。 3. 了解装运通知。 4.理解和掌握分批装运和转运的相关知识。 技能目标: 培养学生的理解、记忆与分析能力,培养学生通过观察身边事件来认识国际经贸现象的能力。 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进出口贸易运输风险防范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各种重量计算的方法,商品数量条款的内容和规定方法。 教学难点: 各种重量计算的方法,商品数量条款的内容和规定方法。 【教学途径】 1.用身边的事例引出有关国际贸易的经济现象。 2.多用具体实例解释抽象概念,以便于学生接受和理解。 3.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鼓励他们发言,鼓励他们观察生活,帮助学生克服对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抽象性的恐惧感。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 制作PPT。 讲授法、分组讨论法、案例法。 【课时安排】 1学时(45分钟)。 【教学过程】 第一环节 导入 在货物的装运过程中我们还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问题,如装运港与目的港应如何订立,应该考虑转运吗,等等。 现在我们就来学习商品运输条款和相关内容。 第二环节 新授课 1、 装运期的规定方法 [讲解] (一)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 (1)限于某月或几个月内装运。 (2)限于某月某日前装运。 (3)转运日规定为跨月装。 (4)装运期由卖方选择,允许分批、转运。 (二)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 这种规定适用于: (1) 根据买方来样加工的产品或定牌商品。 (2) 对外汇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的买主。 (3) 某些信用没有把握或信用较差的客户。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三)规定装运期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选择装运期时应注意的问题。 [讲解] (1)货源情况 (2)运输情况 (3)市场需求 (4)商品性质 (5) 避免使用笼统表示时间期限的术语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装运港与目的港一般由谁来指定。 [讲解] 装运港:一般由卖方指定 目的港:一般由买方指定 采用CIF、CFR出口时在选择目的港时应注意的问题: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采用CIF、CFR出口时在选择目的港时应注意的问题。 [讲解] (1)要根据我国政策来选择港口。 (2)目的港争取选择航线多、装卸条件好、费用低的直航港。 (3)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作为卸货港。 (4)对运往偏僻港口的货物应争取允许转船。 (5)对装卸港的规定要明确。 (6)不能接受指定码头或泊位的装卸条款。 (7)若对方不能确定卸货港,应在合同中使用选择港。 (8)对内陆国家的贸易,一般应选择最近的港口或传统的卸货港。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三、装运通知 [讲解] 装运通知是为了便于买方做好接货和进口报关的准备工作,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诸如合同号码、货名、数量、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装运日期等情况的通知。 使用CFR价格术语时,装运通知尤为重要。 四、分批装运和转船 1.分批装运 [讲解] 注意: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上同一条船,到同一个目的港,不视为分批装运。 信用证条款中如未禁止分批装运,则视为允许分批装运。 多种商品或一种商品多种规格,只能划分一次全部装运,在划分的范围内不能再分运。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2. 转船 [讲解] 信用证条款中如未禁止转运,则视为允许转运。 FOB:一般在合同和与信用证中不订立“禁止转运”条款。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布置作业】 使用配套习题集《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指导与练习》,要求学生完成相关习题。 【教学后记】 4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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