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建筑结构的基本设计原理
一、结构的功能要求
能承受正常施工和使用时的各种作用,以及偶然事件发生时,仍能保持整体稳定性。
在正常使用时,能保证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不出现过大的变形和裂缝。
在正常使用及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不发生锈蚀和风化现象。
*安全性
*适用性
*耐久性
例如,不会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过大变形或振动;不会产生使使用者感到不安的裂缝宽度等。
例如,结构材料不致出现影响功能的损坏,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不致因保护层过薄或裂缝过宽而锈蚀等。
即结构仅产生局部的损坏而不致发生连续倒塌。
第二节 建筑结构的可靠性
二、结构的可靠性
定义: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规定时间:基准使用时间50年;规定条件: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条件,未考虑人为的过失。)
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是结构可靠的标志,总称为结构的可靠性。
结构的可靠度是结构可靠性的概率度量,即对结构可靠性的定量描述。
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并不意味着结构就要报废,但其可靠度将逐渐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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