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1课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学 案
学习目标
1.分析秦汉时期与周边民族关系和民族关系政策,秦汉时期对民族事务的管理,分析秦汉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初步形成。
2.了解隋唐时期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隋唐时期与周边民族不断扩大的交往,知道隋唐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范围不断扩大和对世界的影响。
3.了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了解元明清时期的民族事务管理机构和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的状况,分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因和影响、不同时期民族政策的变化。
学习重难点
重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不同时期的民族政策,边疆管理的变化;古代中国的对外交往。
难点:不同时期民族政策的变化;认识封建统治者处理民族关系的局限性。
探学新知
一、秦汉时期的民族关系
1.秦朝民族关系
(1)中央设官:设“典客”“典属国”等官职来管理民族事务。
(2)边疆管理:北逐匈奴,修筑长城;南抚夷、越,在今天的两广地区设南海郡、桂林郡、象郡。
2.汉朝民族关系
(1)中央设官: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
(2)边疆管理
①军事打击和行政管辖
北面
(1)汉初,对北方的匈奴采取和亲政策。
(2)汉武帝时期,卫青、霍去病三次攻打匈奴,取得大胜。此后南匈奴内迁,逐渐汉化。
(3)东汉初,窦宪攻打北匈奴,取胜后刻铭燕然山。北匈奴数败之后,被迫西迁。
西面
(1)在河西走廊设武威、张掖、酒泉敦煌“河西四郡”,成为中原前往西域、中亚的要道。
(2)在西域设西域都护府,在羌人生活的区域设护羌校尉;在氐人活动地区设武都、陇西、阴平三郡,置十三氐道;在西南设胖舸郡,管辖西南诸夷。
东北
(1)设护乌桓校尉。
(2)元封三年,汉武帝灭卫氏朝鲜,设乐浪、玄菟、真番、临屯四郡。
南面
于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攻灭南越,重新设置郡县管理。
②屯垦戍边与经济开发:在边疆推行屯戌政策,向北方大量移民屯田;在西域设置田官,督率戍卒屯田。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民族关系
(一)隋朝的民族关系
1.机构与制度
(1)负责民族事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的礼部及鸿胪寺。
(2)在边疆主要推行郡县制,但以边疆民族的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
2.民族关系
(1)突厥:隋初,北方的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东突厥接受隋朝管辖,遣使入朝,西突厥与隋朝也保持密切关系。
(2)岭南: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各族的统治。开皇九年,百越女首领冼夫人被册封为谯国夫人,为隋朝在岭南的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3)琉球:隋朝加强了与琉球(今中国台湾)的接触。
(二)唐朝的民族关系
1.民族关系:唐朝边疆有突厥、回纥、吐蕃、南诏、渤海等地方政权。唐朝政府与它们都保持着良好关系。
2.处理民族关系的方式
(1)归顺:东突厥归附唐朝后,西北边疆各族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2)和亲:贞观十四年(640年),文成公主入藏;景龙四年(710年),金城公主入藏,唐蕃之间还有数次会盟。
(3)册封:南诏的13个王中有10人经唐朝加封。
三、元明清时期的民族关系
(一)元朝民族关系
1.背景:元朝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辽、宋、西夏、吐蕃、大理等政权长期并存和对峙的局面,重建了统一多民族国家。
2.统治政策:(1)“行汉法”;(2)“因其俗而柔其人”,对不同民族实行不同政策。
3.举措:
(1)任用大量色目人做官,进入中原,促进了民族交融。
(2)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
①西藏:封八思巴为帝师,领总制院事,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后来总院改名宣政院。
②东北、云南:设行省,将它们纳入行政体系之中,“皆赋役之”。
③东南: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屿和琉球。
(二)明朝民族关系
1.中央机构:除礼部、鸿胪寺外,还有负责培养各种民族文字翻译人才的提督四夷馆。
2.边疆管理
(1)北方:防御与交流并存。
①防御:从15世纪下半叶起,在西起嘉峪关、东到山海关一线,陆续修筑边墙,防范蒙古骑兵入境,形成明朝长城,并沿长城布置一系列军镇,号“九边”。
②交流:在辽东、宣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贸易。
(2)实行羁縻政策
①在东北、西北:在东北,设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对女真族进行管理;在漠南、哈密等地,设置蒙古卫、所。
②西南:设土司,土司官员由各族酋长世袭任职,统领部属,按时向朝廷进贡土物。
(3)西藏:敕封西藏宗教领袖“法王”“国师”等称号,对藏族地区进行管辖,并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四、中国古代的对外交往
(一)汉朝对外交往
1.陆路通道:经河西走廊、西域向中亚、西亚延伸。东汉和帝永元九年,甘英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罗马帝国),但仅抵达波斯湾一带。
2.海路通道:从合浦郡徐闻县(今广东徐闻)出发,最远可以航行到印度南部。
3.对日本:汉朝称日本为“倭国”。东汉时期,倭国派使臣来朝,光武帝刘秀赐给倭国国王“汉委(倭)奴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