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六 中国古代史专题
法治与教化
基层治理与社会救济
1
2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政治手段。
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从人类文明发展和世界文化交流的角度,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和价值,认识中华文化的世界意义。
中华传统文化
3
2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阶段特征
先秦时期刑礼并立 (1)夏商时期:奴隶主随意残害奴隶
(2)西周:建立礼制、“敬天保民”
(3)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子产铸刑书;德治与法治之争 秦汉时期律令并行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
(2)汉朝:沿袭秦律,制《九章律》、《二年律令》;汉武帝以后,以经注律
(3)秦汉发布法律文告,称“令”
魏晋至隋唐时期律令儒家化 (1)魏晋时期纳礼入律:魏明帝设置律博士,依服定罪
(2)隋唐时期礼法合一:《唐律疏议、《大唐开元礼》,基层教化(推广家训) 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宋朝:以唐律为蓝本(《宋刑统》《天圣令》);理学向基层渗透(乡约、族规、家训、蒙学)
(2)元朝: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律例合编(《大明律》《问刑条例》);宣讲“六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4)清朝:《大清律例》;约律合流(宣讲“圣谕”,引用《大清律例》)
必备知识
重点探究一 早期国家的法律制度尚未健全
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关于《九刑》的具体规定,《左传》曾提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触犯这些方面规定的要受到惩处。按照《尚书·吕刑》篇所说,西周时期的刑法有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称为五刑。关于五刑行的具体条文规定多达300多条.刑罚的执行因人因时而异,对于贵族中的亲故勋戚可以减免,交纳一定数量的罚金,也可以赦免。《尚书·吕刑》篇说“刑罚世轻世重”,即时轻时重。
——摘编自晁福林主编《中国古代史》
特点:法律条文具体、完备;立足于保护贵族利益,维护等级秩序。
原因:西周建立了完备的政治制度;建立完善的司法体系是政治统治
的重要内容;西周实行严格的贵族等级制度,深刻影响了司法制度
重点探究二 律令儒家化
重法制到重礼教;以法家理论为基础到礼法结合;由轻罪重罚到恤刑慎行
秦王嬴政在统一全国以后,继续奉行依法治国的方略,首先表现为厉行法治,加强法律的统一适用,“法令由一统”。并进行了大量的“明法度,定律令”的工作。……其次以法推行政治与文化的专制集权;最后赏罚并用,重刑轻罪。
——摘编自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
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从秦汉时开始形成。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基本框架。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唐律疏议·名例》中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张晋藩先生指出:唐律在礼与法的结合方面已臻于成熟和定型,可以说一整套体现封建宗法等级思想与制度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致“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评价。《贞观政要》比较全面系统地记录了唐太宗的“恤刑”思想:“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自今以后,大辟罪(死刑)皆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如此,庶免冤滥”。从贞观元年到四年,被判死刑者,总计不过29人。
——摘编自杨一凡《儒家的法律与道德关系论对封建刑法的影响》
重点探究三 中国古代的教化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敦孝第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强调示范、树立榜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