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什么是“共和 Republic”?
源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为“人民的公共事务”
近现代共和政治
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公共利益而努力
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人由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
现代共和主义
分权制衡
自由人权
宪政
民主
代议制民主
政党
政治
人民主权
6大发展
一国家是不是“共和国”,并不在于它的国名是否称之为“共和国”,而是在于它的政体是否“行共和之政”。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第一单元政治制度
课程标准:了解共和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理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独特性。
南京
临时政府
1912.1-3
北洋政府
1912-1928
南京国民政府
1927.4-1949.4
1911
10.10
武昌
起义
1911
12
南北
议和
1927-1937
国共十年对峙
革命根据地
1937-1945
全面抗战
抗日根据地
1946-1949
解放战争
解放区
中华人民
共和国
缔造共和
破坏共和
探
索
共
和
确立、完善共和
共和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
一、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的政治制度
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1月-1912年3月)
①创建共和政体: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
1912年2月12日,
溥仪颁布退位诏书
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向临时参议院辞职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大总统
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的诞生。
政权建设
国旗:五色旗为国旗
历法:改用阳历
纪年:民国纪年法(民国年+1911)
材料: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经由各省代表团议决,由本总统颁行。
——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发布的《关于中华民国改用阳历的通电》(摘录)
汉满蒙回藏
“五族共和”
诏书意义:宣告宣统帝正式退位,清王朝统治结束;结束了封建帝制,确立立宪共和政体;和平过渡, 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民国确立统治提供法理依据。
“妥协的产物”
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3.11)
概括《临时约法》内容所体现出的原则和评价。
条目 内容 原则 作用
主权归属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民权设置 平等: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
自由:国民享有人身、居住、言论、著作、集会、结社、迁移等项自由
权利:请愿、诉讼、选举及被选举等项权利
政权结构 立法权: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
行政权: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
司法权: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
内阁总理由议会多数党产生
总统命令需要国务员副署才可生效
主权在民
自由平等
三权分立
责任内阁
根本上否定了君主专制
确立公民的基本权利,
否定了封建等级制
分权制衡,
防止专制独裁
防止总统专制
目的:限制袁独裁,维护共和
一、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的政治制度
2.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3月-1928年6月)
材料:在总统之外复设总理,是为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标志。但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孰为最高行政中枢。由于总统府和国务院都被赋予了相当的行政权,而《临时约法》又“并未说明内阁是对总统或是对议会承担责任”,于是导致了一国之内同时具有两个行政中枢的二元化政体格局。……从民初政治的实践上看,斯时真可谓政争不断。
——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
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3.11)
评价:
(1)积极性: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局限性:
(2)存在“因人设法”的局限;
(3)总统府和国务院职权不明,无法真正限制袁世凯权力;
(4)二元化政体格局,导致政争不断、政局动荡。
一、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的政治制度
2.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3月-1928年6月)
三权分立、责任内阁
国务员副署总统颁布的命令
一、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的政治制度
2.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3月-1928年6月)
①政党政治
每当召开国会期间,那些议员们前呼后拥地先住到甲党招待所,得到各种好处与红包,承诺投该党的票,然后再到乙党招待所住下,同样再得到好处费并答应投该党的票。
——萧功秦《第二次选择:辛亥革命后的多党议会民主》
政党政治是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来行使国家政权的一种形式。狭义上专指政党执掌政权的活动,广义上还包括了参与国家政权的行使,以及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和政党为实现其党纲而作出的一切活动。
党派 发起人 议会中所占席位 派别
国民党 宋教仁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