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课程标准】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1
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
【唯物史观】 通过学习,运用唯物辩证史观及有关理论,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的原因,理解近代民族国家与古代的帝国、王国的区别,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时空观念】 通过教科书和配套课件,认识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史料实证】 通过历史图片和历史资料提出问题、设置悬念,认识外交制度的建立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作用,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历史解释】 引导学生运用本课教材中文献资料所提供的有效信息,梳理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历程,认识二战后国际法的发展以及存在的局限性,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家国情怀】 通过教学让学生培养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国际关系的法制精神,增强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
16世纪
《战争与和平法》
维也纳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国联
《联合国宪章》
非战公约
国际法院
1625
1648
1815
1920
1928
1945
1946
奠定
国际法
基础
16-19世纪,西方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扩大国际法的应用
1917
十月革命开辟国际法新阶段
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大批新兴民族国家独立
形成
国际法
原则
国家从无到有
立足本国,放眼世界
20世纪
国际法发展
民族国家(Nation State):
民族
国家
国家统一和主权独立
国民的文化认同
共同的语言
明确的疆域范围
全体国民构成民族共同体(一个或多个民族)
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民经济
一统
概念解析
国际法: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指由单一民族或多民族组成的,主权独立,有确定的领土疆域,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制政府的、具有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以及同质的国民文化、由本国的统治阶级统治并在法律上代表全体国民的主权国家。
1.人文主义萌芽于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代表是智者学派的普罗泰格拉“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人认识自己”“美德即知识”等,体现出古希腊思想家哲学家对人的重视。
西欧在近代以前是没有民族国家观念的,那时候基督教会在整个西欧建立了强大的精神统治。各级封建贵族频繁征战,国王在贵族们眼里只是“平等人中的第一人”,一场战争和一次联姻便可以轻易导致领土易主。15世纪以后,各国君主权威加强,频繁变动的各领主分界线被稳定而不可侵犯的国家疆界取代,各国居民也不再只认同自己所属的教派或家乡的小村庄,而是首先认同自己是某国国民的身份。在这个进程中,国家主权概念明确起来,并超越了宗教神权和各级地方权力。19世纪以后,民族国家观念传播到欧洲以外的亚非拉各地区
在西欧,从中世纪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变有一个过程,便是民族国家的建立。所谓民族国家,是欧洲中世纪后期出现并在资产阶级时代普遍形成的国家形式,是以民族为基础的主权国家,它必须具备两个重要的因素,即国家主权与民族一体性。
——钱乘旦《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
神之国 王之国 民之国
(一)中世纪的二元制结构
一.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材料: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他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
1、
就反映这种社会组织结构的社会观念来说,广大民众毫无民族情感而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或生长于斯的地方集团的忠诚,要么是对基督教的顶礼膜拜。博伊德·C·沙夫尔指出,人民首先认为自己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如勃艮第或康沃尔的居民,只是最后,——如果实在要说的话——才是法兰西人或英吉利人。因此,占据中世纪西欧社会主导观念的是地方主义和普世主义,而这两种观念则极大地压抑和阻挡着民族情感、民族意识的产生。 ——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封建制度导致了国家四分五裂
普世的基督教世界掩盖了民族特性
封君封臣制度,封建割据。
世俗王权和基督教长期并立,教权高于王权。
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淡薄
2、
封建等级制
时代背景 形成于西欧封建制度形成的过程中。8世纪上半期的采邑改革,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发展,各级封建主通过层层分封土地,逐渐形成